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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0-00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2010年1月19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温子健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301,926,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19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并通过《关于2009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差旅费)。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01,926,4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单云涛 吴涵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会议提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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