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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8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0-054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

  TOT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签订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于2010年4月27日发布了《对外投资公告》,详细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投资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TOT项目,并签署《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等相关协议的事项(上述公告已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排水公司根据已经签署的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定,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兰州兴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兴蓉")负责运营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整,注册地为甘肃省兰州市,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厂的投资、融资和运营管理;环保、水务、市政等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环保、水务、市政设施产品制造、开发和销售。

  兰州兴蓉作为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主体,于2010年8月27日完成了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资产转让协议》的签署(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资产将在上述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交付给兰州兴蓉,资产正式交付当日或次日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将进入试运营。

  有关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及时进行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0-053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

  (委托贷款方式)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增加资金来源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集团")借款1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方式),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贷款金额人民币1亿元,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年利率4.78 %,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下浮10%,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息共计478万元。

  2、鉴于兴蓉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委托贷款方式)的议案》已经2010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9人,实到9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谭建明、王文全、李伟、刘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张桥云、杨丹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贷款利息478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地址为成都市小河街12号天纬商住楼7楼A楼,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为谭建明,税务登记证号码:510105743632578,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兴蓉集团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发展状况良好。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6.90亿元,净资产61.74亿元;200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5亿元,净利润3.04亿元。

  3、关联关系:兴蓉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2.27%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交易的定价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委托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年利率4.78 %,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下浮10%,贷款利息共计478万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排水公司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兴蓉集团就本次委托贷款签署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文本,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人民币1亿元

  2、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贷款期限:12个月

  4、贷款利率:4.78 %(年利率)

  5、利率调整方式:固定利率,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下浮10 %

  6、结息方式:每季付息

  7、贷款利息:478万元

  8、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偿还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为增加排水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满足排水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并降低其财务费用。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该委托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做出任何抵押担保;2、该委托贷款能够满足排水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要;3、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下浮10 %,因此,该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公允的基础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排水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方式)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4.78%,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下浮10 %,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息共计478万元,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补充排水公司流动资金、降低其财务费用,对其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是有利的;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0-052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和高管人员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27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由董事长谭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委托贷款方式)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亿元(委托贷款方式)。根据排水公司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此笔委托贷款的委托人为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人为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借款人为排水公司。贷款金额人民币1亿元,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年利率4.78%,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下浮10%,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息共计478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谭建明、王文全、李伟、刘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委托贷款方式)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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