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水泥熟料买卖合同,合同涉及总价款为700万元。
2.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交易是基于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且本次水泥熟料的销售单价是以其当地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中材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签署水泥熟料买卖合同,合同涉及总价款为700万元。
鉴于:1)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41.95%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2)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5.7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有天水中材公司80%的股份。天水中材公司与天山股份同受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故本次天水中材公司与天山股份签署合同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天山股份成立于1998年11月,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截止2009年底该公司总资产787127.27万元,净资产190177.64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511.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5103.49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天水中材公司生产的水泥熟料
2.合同涉及总价款:700万元
本次水泥熟料销售单价是以甘肃当地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为280元/吨(含税,不含运输费,运输费由天山股份承担,天水中材公司代收代付,发票由承运人直接开给天山股份),本次交易价款计算公式为:约定的水泥熟料销售总量×水泥熟料销售单价,即2.5万吨×280元/吨=700万元。
3.交易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4.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权利机构批准后生效。
5.合同有效期截止日:2010年11月10日
四、签署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公司向天山股份销售水泥熟料是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且本次水泥熟料的销售单价是以当地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不会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