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0-024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张守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子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小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697,534,112.30645,771,509.488.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479,509,406.34465,154,474.413.09%
股本(股)199,240,000.00199,24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412.333.43%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17,637,156.8523.84%343,911,783.7340.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778,760.5153.23%14,354,931.94316.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427,760.71126.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5114.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0%0.073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0%0.073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0.31%3.04%4.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7%0.54%2.33%4.6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838.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952,352.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298.71 
所得税影响额-598,873.38 
合计3,393,615.8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2,54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11,467,549人民币普通股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3,760,848人民币普通股
凤时宏802,900人民币普通股
张立言514,1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汇富7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徐志高365,700人民币普通股
冼海勇316,000人民币普通股
路峰涛302,975人民币普通股
孙勤282,500人民币普通股
姜东林278,577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9、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5,965,795.23元,比期初增加3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社会保险费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数-1,299,958.17元,比期初减少275%,主要是应交增值税期末留抵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38,769,942.4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036,805.81元,增加57%,主要是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05,404.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589,935.72元,增加252%,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1000万元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07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及主要股东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除贵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不会从事与贵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并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公司将不利用对贵公司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贵公司及贵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公司将赔偿贵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公司确认并向贵公司声明,本公司在签署本承诺函时,是代表本公司和控股下属企业签署的。2006年12月29日,公司股东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不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为:本公司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今后本公司亦将不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若给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将给予足额赔偿。上述股东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2、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发行股票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履行情况: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和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报告期内,上述股东信守承诺,严格履行以上承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承诺在利达光电发行上市后,若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与河南南方辉煌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合资公司光学引擎项目发展成熟,且利达光电提出要求,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将择机通过合适方式将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与河南南方辉煌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或相关资产)注入利达光电,以促进利达光电进一步发展。报告期内,上述股东信守承诺,严格履行以上承诺。

未发生违反承诺行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2010年度净利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万元):1,300.00~~1,800.00
公司预计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1,800万元。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05,420.1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2010年全球光电行业预计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相对毛利率有所提高。2、公司全面推进精益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守启

2010年10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