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曲思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秀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759,135,953.26 | 180,204,281.94 | 321.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685,214,595.54 | 127,925,299.38 | 435.64% |
股本(股) | 66,244,056.00 | 49,644,056.00 | 33.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34 | 2.58 | 300.78%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42,793,630.13 | 77.09% | 114,569,309.89 | 30.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898,779.30 | 115.36% | 33,963,952.89 | 41.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7,256,816.22 | 196.9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26 | 172.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91.67% | 0.66 | 37.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91.67% | 0.66 | 37.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1% | -26.84% | 16.73% | -27.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1% | -26.84% | 16.73% | -27.9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151.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222.65 | |
合计 | 6,928.3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46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何雪萍 | 3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淑琴 | 241,389 | 人民币普通股 |
董曰斌 | 154,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放 | 14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甬江十七号 | 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宝华2号证券投资信托 | 1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苏国会 | 105,973 | 人民币普通股 |
毛向阳 | 98,370 | 人民币普通股 |
苏龙英 | 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海锋 | 70,3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_预收账款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10万元,降低88.07%,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账款逐步结转营业收入。 |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53,289万元,增长26644.85%,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等25名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股东)、王秀珍等60名自然人股东、常州市华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福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新惠鲁工业自动化集成有限公司 |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三维工程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三维工程股份,也不由三维工程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前述承诺期满之日起算48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及向三维工程出具了《不同业竞争声明与承诺函》。曲思秋等25名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股东)承诺:自三维工程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三维工程收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曲思秋向三维工程出具了《不同业竞争声明与承诺函》。王秀珍等60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三维工程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三维工程股份。常州市华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福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新惠鲁工业自动化集成有限公司承诺:自三维工程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三维工程收购该等股份。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20.00% | ~~ | 5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798,897.24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增加。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曲思秋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