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柳维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克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培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790,084,027.00 | 1,085,320,536.24 | 64.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039,762,020.77 | 547,367,657.75 | 89.96% |
股本(股) | 372,049,085.00 | 182,762,160.00 | 103.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79 | 2.99 | -6.69%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429,777,083.14 | 22.30% | 1,233,966,549.54 | 32.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086,141.26 | 345.81% | 88,582,474.42 | 144.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37,706,079.27 | 452.6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64 | 166.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366.67% | 0.29 | 141.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366.67% | 0.29 | 141.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9% | 4.37% | 13.04% | 6.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1% | 3.85% | 13.87% | 7.0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8,949.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34,520.3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11,741.1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713,838.69 | 主要系财务费用中日元设备借款形成的汇兑损益。 |
所得税影响额 | 1,803,178.4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053,123.67 | |
合计 | -5,635,807.5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1,578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83,655,034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江新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536,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文红 | 1,3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 707,119 | 人民币普通股 |
尤乌勉 | 54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453,044 | 人民币普通股 |
颜翠英 | 406,305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军 | 343,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彭福玉 | 284,392 | 人民币普通股 |
袁玉根 | 27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230.02%,金额42,174.4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及购买进口设备开立信用证而存入保证金所致。
2、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233.05%,金额1,609.3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48.41%,金额1,946.3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印染加工应收款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346.76%,金额20,949.8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公司年产20万吨差别化纤维涤纶长丝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5、流动资产合计比年初增加150.99%,金额69,006.44万元,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及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1,244.81%,金额5,813.5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年产20万吨差别化纤维涤纶长丝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7、资产总计比年初增加64.94%,金额70,476.3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及预付帐款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422.94%,金额3,59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银行应付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9、预收账款比年初增加375.32%,金额8,275.3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新民化纤及新民高纤预收客户订金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243.07%,金额1,029.8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增长,相关的应交增值税及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11、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9,449.3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公司年产20万吨差别化纤维涤纶长丝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设备款而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12、非流动负债合计比年初增加607.82%,金额9,595.5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公司年产20万吨差别化纤维涤纶长丝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设备款而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13、负债合计比年初增加42.68%,金额18,744.1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收客户订金及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4、股本比年初增加103.57%,金额18,928.6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63万股所致。
15、资本公积比年初增加145.44%,金额22,366.3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资本溢价所致。
16、未分配利润比年初增加40.94%,金额7,944.4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新民化纤及新民高纤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44.28%所致。
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比年初增加89.96%,金额49,239.4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资本溢价及经营业绩增长所致。
18、股东权益合计比年初增加80.07%,金额51,732.1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资本溢价及经营业绩增长所致。
19、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比年初增加64.94%,金额70,476.3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负债合计及股东权益合计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2.30%,金额30,129.6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行业景气度持续回升,销售单价及销量同比增加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46.02%,金额51.9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3.07%,金额1,325.4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研究开发费用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同比增加70.81%,金额873.11万元,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新民化纤及新民高纤购进口设备应付日元借款,由于报告期内人民币对日元的贬值,导致上述二个控股子公司期末账面产生较大的汇兑损失,而去年同期汇兑损失较小。
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47.87%,金额222.3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100%,金额6.8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而去年同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6.89万元。
7、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622.06%,金额131.8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股利所致。
8、营业利润同比增加187.73%,金额9,054.0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性业绩大幅增长所致。
9、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226.43%,金额127.5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捐赠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10、非流动资产处理损失同比增加9.8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增加所致。
11、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78.63%,金额8,910.7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性业绩大幅增长所致。
12、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910.54%,金额2,296.0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13、净利润同比增加139.66%,金额6,614.7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性业绩大幅增长所致。
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44.28%,金额5,231.9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性业绩大幅增长所致。
15、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124.57%,金额1,382.7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性业绩大幅增长所致。
16、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141.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17、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加141.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2.94%,金额45,447.0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51.74%,金额54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出口退税同比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42.88%,金额46,014.4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货款同比增加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88.48%,金额2,985.9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52.60%,金额19,469.0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货款同比增加所致。
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4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股利所致。
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919.30%,金额179.8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275.54%,金额35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9、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455.88%,金额672.2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1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87.59%,金额16,324.6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同比增加所致。
11、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85.87%,金额6,091.10万元,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新民化纤及新民高纤本期增加质押定期存款同比减少所致。
1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64.79%,金额10,233.5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同比增加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1.10%,金额9,561.2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同比增加所致。
14、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1,29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1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9.85%,金额21,612.4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长期借款增加及对银行短期借款办理转期同比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145.10%,金额62,907.4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及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9.42%,金额22,649.3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归还短期借款及对银行短期借款办理转期同比增加所致。
18、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53.73%,金额21,9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归还短期借款及对银行短期借款办理转期同比增加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688.46%,金额40,916.7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减少43.67%,金额1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吴江蚕花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性汇兑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567.96%,金额50,814.1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及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2、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减少64.43%,金额10,225.4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小于去同期初所致。
2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加586.23%,金额40,588.7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及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5、本公司发行前所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柳维特先生承诺事项
6、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限和流通限制的承诺 | 5、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从事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6、自新民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自然人股东金山先生承诺 | 本公司上市后金山先生承诺: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金山先生从本公司离职后承诺:自愿从限售股份解禁日2010年4月18日起至2012年7月1日,锁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锁定数量为840,000股。并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锁定手续,在锁定期内,该等股份不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挂牌交易。若违反承诺:愿意将减持股份所得的全部收益上缴新民科技。 | 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110.00% | ~~ | 14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110%~140%之间。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7,755,214.77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由于化纤行业景气度的持续向好,下游行业对差别化纤维涤纶长丝的需求特别旺盛,预计控股子公司新民化纤和新民高纤的经营业绩继续提升,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
2、控股子公司新民化纤及新民高纤购进口设备存在应付日元借款,由于人民币对日元汇率的不确定性,使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柳维特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