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13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家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完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0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全文登载于2010年10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奥新与子公司嘉兴艾迪西过渡期日常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2010年2月7日至2011年2月7日过渡期间(上海奥新全部经营性资产2010年2月全部转让予嘉兴艾迪西后一年),公司子公司嘉兴艾迪西暖通科技有限公司向子公司上海艾迪西流体控制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卫理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上海奥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出售铁阀产品之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长岭绿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出资8,250,000元人民币,与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绿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长岭绿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总额30,000,000元人民币,公司拥有新公司27.5%的股权。新公司主要业务为太阳能光电系统集成之总承包业务,及其所需各类型跟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新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