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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0-014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上午9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郁霞秋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0年10月2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郁霞秋女士、郁全和先生、邱其琴先生、黄忠和先生、沈彬先生、卢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任天笑先生、陈传明先生、杨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杨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二、 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提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人/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三、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0年三季报全文和正文》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2010年11月5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请详见公司2010-017号公告。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0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郁霞秋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6年毕业于苏州医学院,1997年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班结业,2002年美国蒙东那大学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2008年获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年任江苏省科协副主席。曾任无锡市妇幼保健医院肿瘤科主任,2001年起先后担任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招商引资办主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总裁,兼任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省科协副主席。

  .截止2010年10月18日,郁霞秋女士持有本公司4,537,500股;郁霞秋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14.75%的股权,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郁全和先生为郁霞秋女士之父,黄忠和先生为郁霞秋女士之表弟;郁霞秋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郁全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41年生,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1993年江苏广播电视大学企业思想政治专业结业。历任张家港市长江大队十二生产队会计、队长,大队助理会计、农技员、民兵营长、团支部书记,长江大队党支部委员、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长江村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张家港市港区镇党委副书记,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张家港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港联张家港港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润发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2010年10月18日,郁全和先生持有本公司5,500,000股;郁全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21.68%的股权,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郁霞秋女士为郁全和先生之女,邱其琴先生为郁全和先生之堂侄女婿,黄忠和先生为郁全和先生之妻侄;郁全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邱其琴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7年结业于苏州大学,2003年东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结业。曾任职于张家港市南沙海洋大队,历任83361部队班长,张家港市港区镇长江水电管理站站长,张家港市空心导轨厂厂长,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润发(张家港)浦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2010年10月18日,邱其琴先生持有本公司3,093,750股;邱其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10.23%的股权,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邱其琴先生为郁全和先生之堂侄女婿;邱其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忠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高级经济师。2001年南京大学企业管理现代财务与会计专业研究生进修班结业,历任张家港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华夏(张家港)电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财务部长、副董事长、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润发(张家港)浦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2010年10月18日,黄忠和先生持有本公司2,750,000股;黄忠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5.68%的股权,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黄忠和先生为郁全和先生之妻侄,郁霞秋女士为黄忠和先生之表姐;黄忠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彬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毕业于斯塔福德大学 (英国),获硕士学位。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香港)高级会计,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沙钢南亚贸易公司副经理,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第一副总经理、财务处处长兼沙钢南亚贸易公司经理。现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会计师,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第一副总经理兼沙钢南亚贸易公司经理、沙钢财务公司董事长。

  截止2010年10月18日,沈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沈彬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01年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科技信息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部长。

  截止2010年10月18日,卢斌先生持有本公司1,031,250股;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黄忠和先生为卢斌先生之姐夫;卢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天笑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44年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机械化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机械化研究分院院长,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院长。现任中国电梯协会理事长,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止2010年10月18日,任天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任天笑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任天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传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7年生,博士生导师。1993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现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安徽财经大学兼职教授、西南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2010年10月18日,陈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传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传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豪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199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河南省煤炭科学研究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财务部、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现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

  截止2010年10月18日,杨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豪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0-015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瑞芬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0年10月2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黄瑞芬女士、王岳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二、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三季报全文和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0年三季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三季报全文和正文》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0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瑞芬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5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99年毕业于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电算化专业。历任张家港市长江村助理会计,张家港市长江村经济合作社主办会计,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企业管理部主任,审计督察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截止2010年10月18日,黄瑞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黄瑞芬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2.27%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瑞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岳邢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0年生,大专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5年毕业于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历任张家港市长江机电厂技术员、张家港市长江开关厂车间主任、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张家港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2010年10月18日,王岳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岳邢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岳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0-016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10年10月22日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0年10月18日下午3时在公司厂区会议室召开,公司15位职工代表出席了会议。

  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决定选举余晓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余晓英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94年毕业于沙洲职业工学院机械制造及电子技术专业;2007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历任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部长、制造部部长。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止2010年10月18日,余晓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余晓英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余晓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0-017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0年11月5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10年11月5日上午9时

  二、 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西路98号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圆桌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召开

  五、 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日

  六、 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郁霞秋、郁全和、邱其琴、黄忠和、沈彬、卢斌。

  1.2选举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天笑、陈传明、杨豪。

  2、审议《关于提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黄瑞芬、王岳邢。

  七、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至 2010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八、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0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 时,下午 2:00—5:00 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镇山东路

  邮政编码:215631

  联系电话:0512—56926897

  指定传真:0512—56926898

  联 系 人:卢斌、夏国兴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11月4日下午5:00前到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九、 其他事宜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通知。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0月20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召开的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票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票

  ■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票

  ■

  附件二:

  关于董、监事换届选举投票办法的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表决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表决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3、选举监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监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表决权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监事候选人。

  三、出席股东投票时,必须在选票上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监事后注明其投向该董事、监事的投票表决权数。

  四、出席股东投票时,其所使用的表决权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有效投票表决权总数。只有其所使用的全部表决权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表决权总数时,该选票方为有效。若该股东使用的投票表决权数小于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差额部分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

  五、现场表决完毕后,由股东大会监票人现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

  附件三:

  股东姓名:

  股东所拥有的股份数额: 股

  所拥有的表决票数: 票

  投票人签名: 日期:201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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