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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吐不快
“恐慌性”退房没什么好怕的
崔中波

  据媒体报道,随着三亚宣布限制每户家庭购买一套商品房后,中国已有12个大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各大城市的退房潮也开始隐现,新一波退房潮主要是因为行政指令计划不准买房造成的,引发购屋者与发展商的纠纷。

  正当新政“加强版”推出,正准备从根本上解决病态的房市时,有消息称:深圳地区因“限购”因素影响引发的退房数量或达数千套,广州近期成交旺盛的某大型楼盘出现退房。这让许多人“忧心”了。

  类似表达“忧心”的报道铿锵开唱。那么,既然提到了“恐慌性”退房,那就很有必要搞清楚限购令让谁恐、让谁慌,又是恐什么,慌什么。搜罗各界人士的观点,表达的思想如出一辙——“退房纠纷主要是因为行政指令计划不准买房造成的,退房主要集中在签了认购书而未网签者,以及交了定金而未过户者”。

  言外之意,这笔退房潮的账都要算在中央的“行政指令”上,恐慌的是购房者。事实果真如此吗?我看未必。此次退房潮与其说是限购令的发威,不如说是地方政府弥补以往管理不力的欠账。因为,自今年4月起中央以“国十条”为核心的各种调控组合拳隆重登场。但这样史称最严厉的政策到各地方政府却变成了“一朵朵羞答答的玫瑰”,要么不出台地方实施细则、能拖则拖,要么打折扣执行。地方政府无顾忌的开闸放水对如今退房大军的出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客观来说,弥补欠账的“退房潮”的出现并非是什么坏事,更用不着恐慌。退房原因无非有二:一则因为套数的限制,导致资金充裕的购房者无法购置第三套房,退房成唯一选择,这部分无非是炒家或投资客,是调控的重点对象,退房无可厚非。二则签了认购书而未网签者,以及交了定金而未过户者考虑退房,集中在一手房和二手房市场上。而对于一手房,想买房的还是想买,开发商依然会让购房者挂在那里等政策松动。剩下的恐怕只是二手房买家,而这,也大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来解决。

  所谓的“恐慌性”退房,真正恐慌的恐怕只是一些炒家和开发商。前者是担心手里的资金没了保值增值的好去处,后者是害怕降价狂潮来临,挂在那里等政策松动。眼下看来,房价依旧坚挺,对限购令的反思,还没必要盖棺定论般地拿“恐慌”来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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