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叶琼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令章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勇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146,004,020.95 | 919,869,229.72 | 24.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88,747,671.08 | 773,717,837.94 | 1.94% |
股本(股) | 156,000,000.00 | 120,000,000.00 | 3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06 | 6.45 | -21.55%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52,158,517.18 | 77.31% | 134,600,771.80 | 28.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683,814.70 | 78.81% | 27,029,833.14 | 25.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98,777,475.38 | -714.1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63 | -53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16.67% | 0.17 | -5.5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16.67% | 0.17 | -5.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9% | -4.33% | 3.45% | -15.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9% | -4.12% | 3.34% | -14.5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3.73 | |
所得税影响额 | -150,165.56 | |
合计 | 850,938.17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637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李春辉 | 668,503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民森A号证券投资集合信托 | 644,449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民森H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33,556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南京 | 414,223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 357,266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利东 | 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袁媛 | 244,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朝华 | 231,066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巧璇 | 205,62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江之星12号集合资金信托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本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16.87%,主要是公司本年分配现金股利1200万元所致。
(4)本年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383万元,主要是本年支付了公司股票发行费用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NBCB7301ZK09026的《中长期借款合同》,取得该协议项下长期借款3,000 万元。期限为2009年9月17日至2011年9月17日。
5、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2010)圳中银高总额协字第050064 号《授信额度协议》,取得该协议项下短期借款2,000万元。期限为2010年5月26日至2011年5月26日。 |
(三)其他合同
2007年 7月,公司与深圳市兴围股份合作公司签订深(宝)0104320号《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约定:深圳市兴围股份合作公司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兴围第三工业区第 23栋第一层东、第三、四、五层房地产出租给本公司作为厂房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4,394平方米,月租金总额48,334元,租赁期为 2007年 7 月 9日~2014年 10月 9日。该合同已经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取得宝安福永合同备案第宝 CA015857 号房屋租赁证。 |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华瑞杰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叶琼、Brenda Yap(叶冰)、David Xun Ge(葛迅)、公司其他股东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泽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源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华瑞杰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叶琼、Brenda Yap(叶冰)、David Xun Ge(葛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泽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源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正在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琼、Brenda Yap(叶冰)、David Xun Ge(葛迅) | 1、对于公司享有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 如今后公司因税收优惠被税务机关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和费用时,将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补缴的税款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2、本公司现有的生产厂房为租赁取得,出租方深圳市兴围股份合作公司未取得出租房屋的产权证书,若租赁的厂房被强制拆迁,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租赁厂房的产权瑕疵导致本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被迫更换生产场地,将全额补偿本公司因搬迁和生产中断而造成的一切损失。3、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叶琼、Brenda Yap(叶冰)、David Xun Ge(葛迅)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以后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具体如下,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本公司保证现时及将来均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联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股份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正在履行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0.00% | ~~ | 3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482,124.56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业务开展顺利,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 琼
日期: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