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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0〕036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郭伯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董事刘毅先生代为出席,董事李明武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董事长李胜军先生代为出席,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胜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发布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办理3000万元银行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办理3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有效期1年。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0〕038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钧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我们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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