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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1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11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公司董事,本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丽萍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亿城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向浦发银行大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1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具体内容请阅读《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2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亿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亿城)拟申请期限为20个月的开发贷款人民币1.5亿元,该笔贷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现存对外担保余额为155,070万元,此项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70,070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94%,其中为子公司担保余额120,070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6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0年11月12日召开的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参会及表决情况为: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

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于江苏亿城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江苏亿城地产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分区板泾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侯延良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物业管理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其全部出资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10年9月30日,总资产75,758.65万元,净资产18,609.66万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7,927.11万元。江苏亿城目前的主要业务为开发苏州亿城新天地项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的地产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进行,江苏亿城开发的苏州亿城新天地项目为公司重要项目之一。鉴于江苏亿城实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苏州亿城新天地项目进展顺利,因此,此项担保不构成实质性担保风险,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现存对外担保余额为155,070万元,此项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70,070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94%,其中为子公司担保余额120,070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61%。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3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2010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0年1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9日10:00,会期半天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16层亿城股份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11月23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亿城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必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方能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16层董事会办公室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10-58816885

传 真:010-58816666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吴建国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10年11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16层亿城股份会议室召开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议案名称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亿城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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