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063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0万股,发行价格为33.93元/股。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 年8月30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0]第1059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28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0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公司于2008年8月18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009年8月16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授权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事宜的议案》,及2010年7月26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要求,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和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情况对《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已于2010 年11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7030022812303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49,644,056元人民币变更为66,244,056元;实收资本由49,644,056元人民币变更为66,244,056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其它登记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