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0-010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3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罗祖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补偿收回大湖水殖种苗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因本次资产截止2010年9月帐面价值3014万元(未经审计),处置该项资产预计产生收益6500万元左右,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决定将此议案提交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资产处置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同意于2010年12月3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关于常德市国土储备中心补偿收回种苗基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0-011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资产处置概述
1、公司拟接受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补偿收回公司种苗基地土地使用权;
2、公司2010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3、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表示同意;
4、公司2010年11月16日与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
5、公司与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为非关联方,此项资产处置属非关联交易;
6、此项资产截止2010年9月帐面价值3014万元(未经审计),处置该项资产预计产生收益6500万元左右,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产处置当事人基本情况
常德市国土储备中心2000年5月由常德市政府出资,经常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正式注册登记成立,隶属常德市国土资源局管理,接受常德市国土储备管理委员会领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6年7月更名为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办公地址常德市朗州路(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大院内),中心开办资金301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侯望喜。
本公司注册资本42705万元,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法定代表人罗祖亮。
三、资产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直属内设种苗基地,位于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山乡万金障村,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常鼎国用(2001)字第1078号,土地面积为248110平方米(合372.165亩),土地用途为农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剩余使用年限31年。
四、资产处置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定价方式
土地补偿价格以湖南万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常土价估案[2010]第006号评估报告认定的评估金额5929.83万元为补偿金额;其地上建(构)筑物补偿价格以市财政评审中心常财审[2010]预字第194号评审报告认定评审金额3027.2892万元为补偿金额;政府给予重建支持款700万元,共计玖仟陆佰伍拾柒万壹仟壹佰玖拾贰元(小写9657.1192万元)整。
2、资产处置方案主要内容
包干补偿费用总额玖仟陆佰伍拾柒万壹仟壹佰玖拾贰元(小写9657.1192万元)整。
3、支付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支付补偿款1930万元;余款7727.1192万元在本公司交付土地后一次付清。
五、资产处置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主要是常德市政府因城市规划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司种苗基地将异地重建;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承诺给予公司18个月异地重建时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种苗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水殖 编号:2010-012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0年12月3日上午9∶00在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388号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方式为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市国土储备中心补偿收回白鹤山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至2010年11月24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3、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办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委托办理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2、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388号
3、邮 编:415000
4、联 系 人:严宇芳、童菁
5、联系电话:0736-7252796
6、传 真:0736-7266736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16日
附: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出席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