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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改委财金司财金处处长刘健钧:
“两步走”完善创投税收优惠政策
科技部将组织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钟仰浩

  证券时报记者 钟仰浩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财金处处长刘健钧昨日在“创业投资与创业板高效互动机制高峰论坛”上对创业投资与创业板互动发展提出五点建议。

  他说,首先要提高对创业投资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尽快将创业投资暂行管理办法升格为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这样才能有效提升其法律效力。

  其次,实行两步走策略,完善创投税收政策。第一步,将现行税收抵扣政策从“中小”、“高新”双重标准,适当放宽到“中小”单一标准,目前财税部门正在研究这一办法;第二步,按照“实际重于形式”的原则,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基金申请作为非纳税主体,以利于社保基金等免税主体积极参与投资公司型创投基金,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各地方引导基金增加对中早期企业的投资。他透露,财政部也正在积极研究、推动此项政策。

  第三,创投机构应当通过全方位调研、项目监控和增值服务来监控风险。创投机构做项目投资时,除承担相应价格成本,也应该通过风险控制机制化解可能的风险,以取得相对较高的回报。

  第四,要还创投本来面貌,不要妖魔化创投。不要认为风险投资就存在高风险,不要认为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就意味着高风险。要还创投立足创业、资本经营、敢于冒险、谨慎运作的面貌,促进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最后,适当降低创业板门槛,并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实行更加有效的差异化禁售制度,激励创投与创业板合力支持创新创业事业。

  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修小平在论坛上表示,科技部下一步将主要从五方面推进科技金融发展,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创新和升级。主要包括:

  第一,科技部将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统筹规划科技金融资源,营造科技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组织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共同推进科技金融工作。同时,科技部将会有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第二,通过制度、机制、工具等方面的创新,有效整合科技金融企业和社会资源,服务于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多元化发展的科技金融体系;第三,积极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工作,加大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关村科技园区代办系统的试点力度,争取早日扩大试点。同时会同有关部门选择部分科技和金融资源相对集中的城市或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工作;第四,继续大力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力度,引导更多资本投资于早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第五,促进重大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动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产业升级,加大产品化、规模化的力度,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

  就市场关注的国有股转持豁免和回拨问题,财政部企业司副处长黄健表示,政策出台后,不少创投反映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存在很多有待明确事宜,比如职工人数认定、投资事实认定、营业额认定等,这些问题都将会逐步得到明确。此外,他建议,为提高效率,创投不必通过地方申报,也可向财政部直接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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