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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0-034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下午13时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25日下午15:00至2010年11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傅光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股份293,631,013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410,000,000股的71.6173%。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288,308,270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70.319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股份5,322,743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1.2982%。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畜牧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93,618,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310,0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4%%;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决议具体内容如下:

  1、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293,618,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310,0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4%;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93,618,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310,0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4%;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93,618,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310,0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4%;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293,618,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310,0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4%;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93,618,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310,0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4%;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6、发行股份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293,618,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310,0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4%;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7、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293,618,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310,0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4%;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293,618,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310,0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4%;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93,618,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310,0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4%;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10、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293,618,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310,0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4%;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三)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93,597,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288,9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0%;反对12,5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8%;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2%。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93,597,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288,9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0%;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8%。。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93,597,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288,9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0%;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8%。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293,597,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288,9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0%;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8%。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傅细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傅细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傅细明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后,将在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就任,其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为:同意293,597,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288,94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0%;反对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蒋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0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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