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10-04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0年12月2日开市起复牌。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0年11月19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其中董事长杨文江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吴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予以确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待《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宁先生、董事王志杰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全文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宁先生、董事王志杰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做相应的调整;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不得转让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权日及行权价格;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待《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宁先生、董事王志杰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待《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宁先生、董事王志杰先生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0年11月1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晓芹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公司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