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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鑫安 公告编号:2010-080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13日在焦作市山阳建国饭店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秦海员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7日(星期二)

  (三)召开地点:焦作市山阳建国饭店2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59,657,3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6.11%。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代理人共计5人(其中个人股东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7,108,60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4.46%。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刘少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96573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王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96573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谷新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96573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选举郭豫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96573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选举耿相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96573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选举王庆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96573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选举邢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96573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选举曾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96573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选举陈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96573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王大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96573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封延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96573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赵国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965732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鑫安 公告编号:2010-081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13日以现场方式表决召开。新当选的9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经新当选的全部董事推荐,会议由新当选的董事刘少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刘少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谷新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郭豫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郭豫生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王庆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刘少宇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毋晓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有关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①公司总经理(并负责财务工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郭豫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聘任王庆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毋晓冬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2、任期说明。上述选聘人员任期三年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13日

  附个人简历:

  刘少宇,男,汉族,195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编辑(正高)。曾任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编辑、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现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刘少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谷新矿,男,汉族,1964年3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河南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河南安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谷新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郭豫生,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河南第一新华印刷厂副厂长、河南省外文书店经理、河南省新华书店总经理,现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教材出版部主任兼印制业务部主任。郭豫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庆国,男,汉族,1960年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省印刷物资总公司油墨经销分公司经理,现任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庆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毋晓冬,女,汉族,1970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 中级秘书职称,河南省焦作市人 , 1989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人事部副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现任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毋晓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鑫安 公告编号:2010-082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1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新当选的3名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经新当选的全部监事推荐,会议由新当选的监事王大玮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选举王大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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