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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机构负责人表示 场内场外市场应建立转板机制 2013-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孙玉 赵缜言 朱凯
证券时报记者 孙玉 赵缜言 朱凯 在昨日举行的上海陆家嘴论坛浦江夜话上,场内场外交易机构的负责人纷纷表示,场内场外市场之间应当建立转板机制,只有有了转板机制后,两个市场才能形成整体。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世安表示,“对于转板问题,我的态度非常鲜明,坚决主张建立不同市场转板间的不同机制。”他表示,这并不是因为主板市场的吸引力,而主要在于无论哪个市场,不仅要考虑融资功能还要考虑投资功能。市场的建设就是在两个功能间寻求有效平衡,保护融资者的利益和投资者的权益,允许企业在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之间能够互相转板,是对企业负责,也是对市场建设负责。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庚表示,转板的路是通的,前提是各个市场都有自己的标准。他表示,从制度上讲,每个市场都有它的标准体系,公司满足了哪个标准体系都可以按照相应市场的程序去挂牌。“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的公司如果全面符合了上交所的条件,可以去上交所提出申请,我们的制度体系里已经有了相应的程序安排。同样,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的公司也可以去上海股交中心挂牌,公司的选择最重要,但选择的前提是各市场的差异化。” 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总经理王宜四表示,“各个区域市场间,跟新三板之间的互联互通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对转板我们是积极的。”他同时建议,现行的发行体制都没有现成的通路,区域市场要转到新三板,未来应该更简单化一些,将其变化成一种输送路径,下一步有待加强发行体制改革。 对于目前转板机制建立所面临的难题,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总经理张云峰表示“非常支持能转板”,但是转板机制还面临着多重难关。他指出,首先根据证券法,股份公司股票上市需具备下列条件,公司的股票要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向市场发行,发行额度不低于总股本25%,这条就限制只有退市公司可以转板,如果不改证券法,转板就很难突破。 然而,即使改了证券法,在当前的发行机制下,按照市场情况来进行调控的大政策如果不变,转板就没有多大的意义。最后只会变成多个地方排队上市而已。 海通证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转板应该降低交易成本,现在转板之所以困难,是由目前的发行制度决定的,如果未来改成注册制,转板会更加容易。 “作为塔底的场外市场和塔顶的场内市场应该是互相联动、互相促进的。但是目前这两个市场的建设还缺乏一个有机机制,将二者联系到一起,这个机制就是转板机制。”刘世安表示,“目前还没有转板机制,只有有了这个机制以后,我们才能说这两个市场是完整的整体。我们应该有一个机制允许它在不同板块间进行转板,只有这样,场内市场的发展才有了一个源源不断的资源和更加深厚的基础。” 刘世安表示,目前场内场外两个市场“人工切割”的迹象比较明显,相关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建立。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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