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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3-05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页岩气新材料综合利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方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仅为三方合作意向的表达,项目将包括若干子项目,每个子项目的实施进展状况,要根据届时的资源、市场、技术等情况综合确定,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本公司为项目的牵头单位,未来每个子项目的实施,可能采取独资、合资、合作、招商等多种方式,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中有关预计产出情况、预计利税等数据属于框架性预计,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未来的盈利预测或最终产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为加快实现公司的战略转型,加大对页岩气资源的综合利用,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了《页岩气新材料综合利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方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概况 协议约定,由本公司负责牵头规划在张家港区域投资建设“页岩气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通过技术引进、合作投资、下游招商等方式,在未来3-5年内建设形成以乙烯、丙烯、丁烯为原料,集化工、新材料生产和应用于一体的页岩气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规划总投资360亿元,其中:本公司规划投资约100亿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页岩气新材料综合利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规划一览表
二、各方责任 1、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项目立项、环评、能评、规划调整、用地等工作。 2、本公司负责牵头项目的具体规划、技术引进、招商引资,积极落实投资方式以及合作方,细化页岩气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方案,加快项目的启动和建设等工作。 3、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落实本公司项目所需3000亩建设用地的土地空间和用地指标,协同本公司做好后续系列项目的各项报批工作;给予本公司规划配置1个5万吨级化工码头,规划预留一个5万吨级化工码头。同时,配合本公司抓紧推进已启动项目的建设,以及后续系列项目的启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自三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中具体事宜,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经本公司相关流程审批通过后,另行签署正式协议明确。 3、本协议其他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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