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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3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提示性公告 2013-08-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5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苏州中茵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9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表决方式: 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29日下午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嘉宾等。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杭州西路91号金山大楼三楼 邮政编码:435000 联系电话:0714-6350569 联系传真:0714-6353158 联 系 人:曹燕伟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3年9月3日下午17:00前与中茵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杭州西路91号金山大楼)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权代理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总提案数:17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2之下共有2.01-2.10共5个提案,2.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2.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9日 A 股收市后,持有“中茵股份”的投资者,对《关于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持有中茵股份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中茵股份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中茵股份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中茵股份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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