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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签署的CEPA10同意研究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TitlePh

外资布局基金互认 内地公司很淡定

2013-09-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姚波
翟超/制图

  证券时报记者 姚波

  一个政策,两边风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同意研究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对此,内地基金公司多数很淡定,香港基金机构及海外机构则很雀跃。

  面对内地约3.5万亿基金市场,港媒大呼CEPA送来万亿“大茶饭”。而互认对于内地现有基金产品,尤其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产品难免承压。

  业内认为,从内地基金公司拓展香港市场的角度来看,虽然香港及海外市场对人民币及A股基金有需求,但面对全球产品齐聚的香港市场,可能比内地更难做。

  两地基金互认

  香港外资机构欢迎

  上周四,CEPA补充协议10(CEPA10)签署,同意研究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并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资金融机构,按内地规定在内地设立合资基金公司,持股比例可达50%以上。

  港资基金公司对基金互认安排态度非常积极。香港上市基金公司惠理集团行政总裁谢伟明说,“内地市场储蓄率高,而且潜在客户基础庞大,香港基金产品的强劲吸引力将有望获得内地投资者青睐。”

  从香港基金品种来看,除了常规的股市、债市及货币品种外,还有基金中的基金(FOF)、多元化基金和对冲基金等内地少见品种,投资地区更涉及广泛,光股票投资下就涵盖了28个不同国家和地区。如果双向互售,投资范围更广的香港基金销量增加完全可以预期。

  据了解,香港基金投资公会已成立不同专责小组跟进中港基金互认,并且对涉及两大技术问题表示关注。第一是跨境销售基金是否设有门槛,还是所有在港注册基金均合资格;二是业界想了解是否有优先发展范围,如是否在广东或前海作试点,或外资是否与中资机构享同样税务优惠等。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海外大型投资机构觊觎中国理财市场已久,均把香港作为开拓中国内地市场的最理想跳板,期待政策能够尽早落实。“我们现在也在看最终规则会是什么情况,和监管层保持了积极沟通。”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的国内首席代表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这一政策放开将会使得更多的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产品直接接触海外市场,并对政策报以乐观期待态度。不过他说,据其近期沟通结果,基金互认短期内不会有特别快的进展。

  由于在港注册基金是互认前提,目前多家外资机构都在积极在港注册基金。摩根香港市场上现约有1/3基金已在港注册,摩根资产人士表示,互认安排为拓展本港做资产管理中心迈出重要一步,公司拟积极部署备战。另一大资产巨头贝莱德在8月初推出一系列在港注册基金。此外,德盛安联、富兰克林邓普顿等也紧锣密鼓筹备。

  截至6月30日,香港证监会认可的1845只基金中,有318只在港注册,占17.2%,高于去年同期的273只,在港注册基金一年增加16.5%。

  内地公司整体淡定

  等待最终政策出台

  基金互认纳入协议的内容目前处于研究阶段,不少国内基金公司对此项安排也处于了解阶段。证券时报记者从一家具有较强外资背景的基金公司高管了解到,她对这一安排也是前不久才获悉,目前尚处在研究阶段,难以估量何时能够进入实施。

  “A股的产品都不好发,在香港更不用说,香港投资者的投资意识更高明。”这位基金高管说,如果基金互认,内地基金公司到香港拓展市场并非易事,何况已经有不少基金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她表示,在监管部门没有详细措施前,并不会积极推进和参与,公司还没有任何安排部署。

  记者从另外一家大型基金公司了解到,由于国际化本身就在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中,将来面临的市场竞争一定是越来越激烈,竞争环境也是越来越多元化,此项合作安排本身和公司的发展规划并无冲突。

  也有国内驻港机构人士认为,基金互认是一个双向的需求推动,包括香港、海外对国内基金产品的需求以及国内对海外基金的需求。对机构而言,通过互认的机制可以扩大交流品种范围,为机构投资提供了方便。

  虽然互认或令内地QDII产品承压,但是,自改革开放后,内地公司在多个领地都曾将外资打得一败涂地。从实际情况来看,内地基金公司除了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尽早适应国际市场环境外,优势仍在A股市场以及较高收益的人民币产品等,把手中的王牌打好是硬道理。有机会获得海外资金注入,也何尝不是一次新机遇。

  香港已有互认实践

  目前整体影响有限

  据港媒报道,两地小组研究已经耗时半年完成首阶段工作,包括比对中港基金监管法规,解决信息披露、投资纠纷、销售准则和基金清盘处理等跨境监管细则上存在差异。目前正在进行第二阶段研究,包括制定两地基金互认的范围,落实细则等内容,但具体实施时间目前并未确定。

  目前香港与中国台湾地区及澳洲设有基金互认安排。2008年,香港与澳大利亚达成基金互认安排,涉及基金品种广泛。但由于澳大利亚有资本增值税,香港基金一旦在澳销售,整只基金,包括在香港销售的部分,均需要缴纳当地资本增值税,因此最终效果大打折扣。2009年,香港与中国台湾地区达成上市交易基金(ETF)互认协议,通过额度提前申报,实现了香港注册ETF及ETF联接基金在台湾挂牌上市。不过,由于产品设定在局限在ETF,整体影响有限。

  此外,长期可借鉴的还包括欧盟1985年出台的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UCITS),又被称为“基金通行证”。出于法规和税务方面的考虑,目前全球超过60%的跨境UCTIS基金在卢森堡注册,同时在欧洲和亚洲共50多个市场销售。目前在港销售的1845只认可基金中有1035只为卢森堡注册,占比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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