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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许晓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剑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色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3.99%,主要是电网设备类产品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实现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48.07%,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47.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61.28%,主要原因:①营业收入增长;②毛利润的提高;③公司上年同期计提投资减值准备2,187.84万元,但本期未计提;④公司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投资收益1,821.27万元。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中国证监会在审查公司2012年10月12日提交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报告》(长园集团【2012】012号)的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公司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长园集团【2013】05号)和《关于撤回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东方花旗【2013】160号),主动要求撤回该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第66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根据《长园集团内控实施工作方案》中规定的安排,集团内控工作专项小组在 2013 年前三季度对集团内部分主要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查,并对这些子公司在去年内控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公司已经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根据公司内控自我评价结果,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与业务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会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内控体系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文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 201303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董事彭日斌先生、独立董事肖静女士、魏炜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陈红女士、独立董事杨依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全资设立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5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304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 亿元)。 2、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选择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银行贷款。 二、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 2、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期票据注册、上市等手续。 3、制作、签署、修改、呈报、递交所有必要的申报备案文件及材料,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以及进行有关的信息披露。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及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304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高飞女士主持,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304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从2013年10月23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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