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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36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胜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中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广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利息较期初增长146.37%,主要是本期定期存款期末未结算利息大幅增加所致。 2、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31.33%,主要是支付给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集中到期所致。 3、应交税费较期初增长71.15%,主要是期末应交未交的增值税以及所得税较期初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17.34%,主要是当期定期存款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继而相应的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45.94%,主要是当期收到的软件退税以及政府财政性补助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3735.08%,主要是本期发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以及债务重组损失等支出104,100.29元,而去年同期只发生支出2,714.42元。 7、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29,903.50元,本期发生30,159.05元,去年同期发生255.55元。 8、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30%,主要是当期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9、稀释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30%,主要是当期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10、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减少65.50%,主要是当期收到的软件退税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1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1.87%,主要是当期收到的财政补助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1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26,000.00元,去年同期没有处置固定资产。 1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718,350.00元,主要是本期支付或撤消了前期为进口设备办理的信用证保证金。 1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9.63%,主要是募投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当期只支付相关的零星工程尾款所致。 1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0%,主要是每股分配的股利不变,股本增加所致。 1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50%,主要是本期存放在银行的承兑汇票保证金较年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六、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胜军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37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萍女士召集、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核查,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38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和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3年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计划的通知》(鲁科专字﹝2013﹞109号),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高端型钢数控加工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补助经费1000万元,其中2013年拨付700万元,2014年拨付300万元。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补助资金的首期款700万元,将用于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自制)和产业化研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收到的700万元作为递延收益处理,不会对公司2013年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35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胜军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发布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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