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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观察 互联网公司境内上市宜尽早 2014-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靳书阳
证券时报记者 靳书阳 全国政协委员、百度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昨日在工商联界别小组会议上建议,尽早放行互联网公司境内上市。他指出,国内上市动力不足,束缚了当前很多互联网企业发展各类业务。 这一提议,在京东商城这个互联网巨头公司确定将于今年海外上市的当下,无疑具有现实的反思意义。 过去10年,国内经济的各个细分领域发展极为迅猛,最为典型的莫过于互联网行业了。短短10年间,互联网领域已产生了腾讯、百度、网易、奇虎等诸多巨头,其中腾讯市值已经突破1万亿港元。但无一例外,这些互联网巨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均未在国内的资本市场上市。 正如李彦宏所言,百度股价从2美元涨到180美元,90倍的投资回报率在中国国内是无法实现的。作为充分依托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而获得自身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公司,其股价的上涨,却没有让持有人民币的国内投资人分享其发展红利。而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无疑在于国内上市标准对于初生的互联网公司,已不适宜。 目前在主板上市的盈利要求对大多数互联网公司而言,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鸿沟。即使创业板推出之后降低了标准,但对于大多数的互联网公司来说,也是难以达到的。基于免费为王的特点,互联网公司在起步阶段,必定有一个时间相当长的“砸钱”过程,这一阶段必须依靠风险投资的输血才能维持生存发展。而对互联网公司的投资,是一个接力跑。在其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对资金的需求更为庞大之后,必须通过上市来融资。此时,相当多的公司虽然尚未实现盈利,但已经有了非常明显的盈利预期。如果还用现有的上市标准要求互联网公司必须在实现连续盈利之后才能上市,就很可能错过发展的黄金时期。 腾讯在创业之初,并没有找到适合自身的盈利模式,但通过对产品庞大用户规模的宣传,赢得了李泽楷等投资者的青睐。其后,从模仿到创新,腾讯在不断摸索中形成了自身的盈利模式,最终成为市值巨无霸,也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一张名片。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现有的市场体系和发行制度过多地考虑了成熟企业的特点,应进一步放开上市标准,让互联网公司境内上市,让中国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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