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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度,国内外经济增长乏力,制冷制冰设备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带来较大挑战。在此背景下,公司一方面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快产品研发、提升产品性能、提高服务质量等措施,维护原有的市场和客户;另一方面根据市场变化,进一步拓展公司新的业务领域和销售区域,同时抓住中东建筑业回暖和部分海外市场复苏的有利形势,加大营销力度,并取得一定成效。公司先后加大零售、建筑、水电等行业的营销力度,在上述行业取得较好的收入增幅,并在核电建设、煤炭能源等项目重新取得突破,弥补了国内食品危机给公司销售带来的冲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有发生变化,生产经营总体情况良好,但由于同业价格竞争加剧,公司为稳定市场占有率,下调部分订单销售毛利。同时,受到国内用工成本持续上升以及募集资金减少造成利息收入的减少、政府补贴收入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成果下降。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564.33万元,比上年上升34.62%;实现利润总额5,099.02万元,比上年降低36.58%;实现净利润4,322.39万元,比上年降低37.26%;每股收益为0.27元,比上年降低37.21%。

  公司在巩固和发展制冰设备主营业务的同时,充分利用行业影响力和资金优势,积极对产业链上下游业务进行整合,为进一步向制冷领域的纵深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下游冷库板龙头企业---常州晶雪冷冻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虽然本次收购由于最终交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而终止,但这却是公司在制冷领域进行整合和延伸的重要举措。公司本年度投资3,300万元人民币并购杭州龙华,获得该公司51%股权,同时间接地拥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级专业承包资质,为公司将来在中央空调领域的市场拓展奠定基础,并将带动公司制冷设备及压缩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与世界著名螺杆压缩机研发机构—瑞典SRM公司共同开发适用于天然工质及各种环保制冷剂的新型高效节能螺杆制冷压缩机,并在2013年3月底顺利研制出高效节能变频螺杆压缩机(组)、高压螺杆压缩机等部分新产品样机,并得到行业的认可。2013年6月,公司投资认购瑞典OPCON AB公司在纳斯达克OMX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定向增发的10%股份,成为OPCON的第二大股东,这有助于公司与OPCON及其全资子公司SRM进行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实现公司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末,公司成功收购意大利莱富康及上海莱富康有关螺杆压缩机及活塞压缩机业务的相关资产。意大利莱富康是一家国际著名的压缩机企业,通过本次收购使得公司迅速获得莱富康压缩机领先技术、高端品牌、市场认知度和营销渠道,有助于公司结合已研制成功的先进螺杆压缩机,在较短时间内将公司压缩机产品投放市场,从而增强公司在制冷设备市场的核心竞争力。自此公司进一步明确了以压缩机为核心、以工业冷冻、商业制冷和冷链物流产品系统应用为主要发展方向的战略发展目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新增合并单位5家,其中,新设全资子公司香港雪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雪人制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杭州龙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龙华空调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

  (2)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汝捷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杨一凡先生因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黄杰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陈辉先生因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陈义金先生代为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13年总体经营情况为: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564.33万元,比上年增长34.62%;实现利润总额5,085.07万元,比上年下降36.75%;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22.39万元,比上年下降37.26%;每股收益0.27元,比上年下降37.2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2,987.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16,506.84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3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为43,223,915.14元,扣减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716,167.51元,2013年度实现的尚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07,747.63元。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共计派发11,520,000.00元,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赠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该事务所自2007年以来一直为公司审计单位,且在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此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伍万(550,000.00)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采用信用方式。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固贷等授信业务。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采用信用方式。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福州长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采用信用方式。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固贷等授信业务。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采用信用方式。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同意公司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12,000万元)的设备售后融资租赁。

  同意公司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8,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融资采用部分设备抵押方式。

  11、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新增业务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及税务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控股子公司新增业务所涉及的“存货”、“商誉”、“建造合同”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新增业务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5月20日上午10时在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下午15:00时在福州市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其中监事张芝兰女士因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林良秀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审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3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新增业务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及税务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控股子公司新增业务所涉及的“存货”、“商誉”、“建造合同”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6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0元。截至2011年11月23日,共募集资金79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864,74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135,250.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1)103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190,367.6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0,991,423.21元,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0,000.00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45,874,139.2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20,747,376.13元,已扣除手续费17,064.3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2011年12月2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行四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11月9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中信银行长乐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福建雪人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的募集资金没有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募集资金均未进行质押。

  3、上述银行已按月向公司和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按月及时对账。

  4、公司对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并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对超募资金的使用,事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按规定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的金额为296,135,250.75元,2013年度使用超募资金109,657,312.20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70,991,544.20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600 万元归还中信银行福州分行1,400 万元、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1,000 万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200 万元的银行贷款。相关内容已于201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2、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2,700万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12年5月公司支付首期出资款1,350万元,2013年5月公司支付剩余投资款1,350万元。相关内容已于201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3、2012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利用超募资金22,650万元。相关内容已于2012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建设2012年度使用超募资金2,183.42万元,2013年使用超募资金1,615.73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799.15万元。

  4、2013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663.53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5、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2014年3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同时,“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55,000万元增加至67,500万元人民币。“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0万元调整变更为实施“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加上“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原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22,650万元,“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0,650万元。项目预计将于2014年10月投产。该事项详见2014年2月15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新增业务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政策概况

  基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并购控股子公司,新增业务导致会计政策增加,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及税务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并购子公司新增业务所涉及的“存货”、“商誉”、“建造合同”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

  二、本次确认的新增业务会计政策

  1、存货新增“工程施工”项目,会计政策新增一款:

  工程施工反映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累计已发生成本和累计已确认毛利与工程累计已办理结算价款的借方差额(如果形成贷方差额,则在预收账款中列示,反映在建合同尚未完成的工程进度但已办理了工程结算的款项)。

  2、新增会计政策“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3、新增会计政策“建造合同”

  本公司在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合同完工进度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如果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如果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公司于期末对建造合同进行检查,如果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时,提取损失准备,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政策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政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政策执行时间

  本次新增业务会计政策是对合并后公司会计政策的确认,自控股子公司合并报告之日起开始执行。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业务会计政策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确认,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财务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政策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政策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业务会计政策,是根据公司新增业务的实际情况作出的确认,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新增业务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政策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10:00时。

  (四)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5日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本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217

  联 系 人:周伟贤、念保敏

  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联系传真:(0591)28513121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表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6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0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汝捷先生、独立董事黄杰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林汝捷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伟贤先生、副总经理华耀虹女士、财务总监叶贤伟先生及保荐代表人周昕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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