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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涨价要归公吗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谢作诗
【经济解释】经济社会运行很麻烦的一个问题是信息不对称。怎么解决?必须依靠舆论自由。
土地涨价要不要归公?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我没有记错的话,是孙中山首先提出土地涨价要归公的。但是在自由市场主义者看来,肯定不应该。主张土地涨价要归公,等于是放弃了对于私有产权的坚守,这是对自由市场经济的背叛。 不过在我看来,答案取决于是谁创造了价值——谁创造了价值,谁就该得到这份收入。 试问:为什么北京、上海土地那么值钱,我的家乡土地就不值钱,被人撂荒?西藏、甘肃、内蒙土地也不值钱?因为二者用途和位置不一样。土地增值是因为用途和位置的改善。 改善土地用途和位置的,主要是道路等基础建设,以及更为广义的城市化。 在古代,道路和城市建设是自发完成的,因其发展而带来的土地增值完全不应该归公。 但是在今天,自发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不是不可能,但不是高效率。 因土地碎片化而涉及的市场谈判费用高,土地位置和用途改善,交给政府处理成本会低很多。政府征地补偿,平整规划,铺管线,建道路,这些投资都是政府所为,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当然政府要拿大头。中国找到全天下最好的城市化模式,可惜被人当作失败来处理。 我多次讲过,中国经济的成功不是人口红利和低劳动成本的成功,而是先进生产方式的成功。不然,为什么有“中国制造”,而劳动成本更低、人口也众多的印度、非洲没有“印度制造”和“非洲制造”呢?中国产业集群和分工网络的深度广度,在世界上都是处在领先的水平。这得益于中国特殊的发展模式。不妨设想,用两种模式建商场,一种是全体租户集资协商建商场,然后在建好的商场内分配摊位经营;另一种由第三者建了商场,然后招商引资引来租户经营。试问:哪种模式更有效率?无疑是后者。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走过的不正是一条由第三方(政府)建“商场”,然后招商引资引来租户经营发展经济的道路吗? 当然,政府介入难免带来强制甚至是血腥。这是不是对于私有产权的破坏呢? 我的观点可能有些与众不同:西方国家因为一户人家竟然高速改道,机场移位,这不是保护产权,而是破坏产权。假如产权是独立的,那么尽可以保护最后一个人的产权,保护最后一个人到最后一个单位的产权。可惜的是,产权保护具有相互性。100户人家,99户愿意拆迁,但是1户不愿意。保护了1户人家的产权,实际上就是破坏了99户人家的产权。保护了99户人家的产权,又破坏了1户人家的产权。怎么办?我的办法是,90户人家愿意动迁,愿意按照商定的价格动迁,那么剩下10户人家必须接受。当然这个比例只是一个举例。 所以,并不是强拆本身都不对。完全没有强拆其实也不对。 中国的问题在于,在强拆过程中,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纵然你有理,也不可能服众。实际上,一个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人,一般来说是很难公正公平的,难免要损害公众利益。这是人性,普天之下都一样,没有例外。 中国迫切需要一个独立、公正的裁判员,这个裁判员就是独立的司法。如果有一个独立的、为所有各方接受的法庭,那么我们既不是简单相信政府所说和主张的,也不是简单相信拆迁户所说和主张的,法院判决,双方心服口服,全社会心服口服,问题可以有效解决。 中国必须深刻反思独立司法缺失的社会经济后果。近年来因为抵制PX项目,发生多起街头运动。从技术层面上讲,本来PX项目很安全,为什么老百姓那么激烈反对?因为缺乏信任。这种信任不是当事的政府和企业讲几句话,做个保证就能建立的,必须要有制度保障。 中国还迫切需要舆论自由。公开才能公正,公正才能服人。不要怕舆论自由会带来错误信息的传播,开放的舆论可以传播错误信息,但也传播正确信息,这其实最有效纠正了错误信息。经济社会运行很麻烦的一个问题是信息不对称。怎么解决?必须依靠舆论自由。 (作者系美国大唐集团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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