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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8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刘志江董事出差王广林

公司负责人张丽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红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49,721,853.43583,402,791.201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1,254,971.81-180,620,240.161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55,663,144.58-185,964,587.5316.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30,291,437.54-645,715,667.6633.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2119.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2119.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9%-2.83%0.5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1,422,449,941.2121,328,899,068.06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523,685,391.666,673,299,763.15-2.2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9,338.7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314,266.6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0.0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0.00 
债务重组损益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0.0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0.0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303,283.16 
减:所得税影响额1,659,516.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589,199.70 
合计4,408,172.7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67,34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5.49%312,381,609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国有法人0.98%8,610,7500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海七号集合资金信托其他0.77%6,805,7950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1%4,500,0000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9%4,305,3730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5%3,999,9870  
侯大宇境内自然人0.45%3,918,4000  
缪江洪境内自然人0.36%3,195,6790  
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5%3,100,0010  
谢青境内自然人0.33%2,90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312,381,609人民币普通股312,381,6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8,610,750人民币普通股8,610,750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海七号集合资金信托6,805,795人民币普通股6,805,795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4,500,000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4,305,373人民币普通股4,305,373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999,987人民币普通股3,999,987
侯大宇3,918,400人民币普通股3,918,400
缪江洪3,195,679人民币普通股3,195,679
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3,100,001人民币普通股3,100,001
谢青2,900,000人民币普通股2,9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未知上述除该公司外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如下:公司股东侯大宇截止本报告期末合计持股3,918,400股,其中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2,430,000股;公司股东缪江洪截止本报告期末合计持股3,195,679股,其中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3,195,679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部分应收票据到期托收、贴现及支付,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50%。

2、因疆内逐步进入销售旺季,代付款项增加使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86%。

3、生产备料及销售储备,存货较年初增加62%。

4、因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及项目款,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33%。

5、因疆内逐步进入销售旺季,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123%。

6、因支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57%。

7、因归还4亿短期融资券,使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40%。

8、因借款增加、项目完工停止利息资本化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上升59%。

9、由于应收款项增加,坏账计提增加,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97%。

10、由于收到的增值税返还增加,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77%。

11、由于部分企业盈利比去年同期增加,使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28%。

12、由于票据到期托收及部分票据贴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33%。

13、由于在建项目逐步完工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量较去年同期减少83%。

14、归还借款,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减少64%。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1、不利用自身对天山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天山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天山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天山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天山股份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天山股份利益的行为。2005年05月25日长期正在履行
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为避免本次收购后,中材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天山股份之间发生同业竞争,中材总公司承诺:(1)中材总公司在同一市场上将不从事与天山股份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天山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2)中材总公司保证将促使其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上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天山股份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2005年05月25日长期正在履行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月15日,中材股份就下属水泥企业之间同业竞争问题向天山股份出具如下说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下属水泥企业包括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避免天山股份与其他三家水泥企业之间将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我公司水泥事业部对相应事宜作出规划,相关内容如下:(1)天山股份水泥生产和销售区域集中于新疆自治区和江苏省,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在新疆自治区和江苏省新建水泥生产线,不将新疆自治区和江苏省作为目标市场。(2)我公司将继续认真履行2009年4月27日向天山股份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11年07月15日长期正在履行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3)2010年9月7日,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承诺‘中材集团将根据境内监管规则要求,本着消除公司水泥业务潜在的同业竞争,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原则,积极与相关下属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和股东协调,以取得地方人民政府和股东的支持,采用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方式,用5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对水泥业务的梳理,并将水泥业务整合为一个发展平台,从而彻底解决水泥业务的同业竞争’。2011年07月15日2010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7日正在履行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4)我公司将按照中材集团所作承诺,根据各区域内水泥业务的市场、资产状况、资本市场的认可程度、通过资产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制定具体操作方案,逐步推进,最终消除下属水泥企业之间已存在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2011年07月15日长期正在履行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材股份)承诺:(1)中材股份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天山股份及天山股份其他股东的利益。(2)在中材股份作为天山股份的2009年04月27日长期正在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合计0.000--0--0.000.0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山股份于以前年度以初始投资成本800万元取得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2009年10月末西部建设上市成功,天山股份将该笔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截至2014年3月31日,根据持有的17,180,741股的市值确认公允价值为190,362,610.28元。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丽荣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9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BOOT模式

建设余热发电项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吐鲁番天山等五个新建项目余热发电以BOOT模式建设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库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克州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若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富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五家企业的熟料水泥生产线均配套有余热发电项目。为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上述五个项目的配套余热发电工程,公司拟分别采用BOOT模式建设。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BOOT模式和运作方式,现对上述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1、关于BOOT模式

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指由合作方提供资金、进行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运营管理,合作期满后将项目移交。

2、本次BOOT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上述五个项目由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节能)在本公司下属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所在地水泥公司)所在地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所在地发电公司),并由项目所在地发电公司投资建设余热发电项目。

3、合作的方式

项目所在地水泥公司原有废气在经过收尘净化达标后直接排放。项目建成后由项目所在地水泥公司为项目所在地发电公司免费提供废气,项目所在地发电公司利用废气、余热发电并将所有发出的电能出售给项目所在地水泥公司。项目所在地水泥公司从项目所在地发电公司购买的电能全部用于生产运营使用,项目所在地发电公司所发电量仅能满足项目所在地水泥公司生产运营所需电量的30%左右,剩余电能项目所在地水泥公司从市场购进。

4、约定回购

双方约定上述五个项目合作期限均为10年,合作结束后我方可以以股权收购方式购买项目所在地发电公司股权。运营期内,我方有权在无违约、无欠费的条件下提前收购项目所在地发电公司全部股权。回购时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对收购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后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编号:2012—060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报刊公告了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一季度报告摘要》。由于工作疏忽将“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的“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填写成“报告期末股本总数”,详细如下:

原文件: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880,101,259

现更正为: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67,343

本次更正公告不会导致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一季度报告摘要》的其他内容和公司财务数据发生变动。因上述更正事项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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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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