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7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知名度、客户关系及全球化营销网络等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在国内下游行业推进集团化采购的契机下,积极开拓市场;同时,稳步推进并购重组与加强后续整合,持续提升整体竞争力与盈利能力。2014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通过继续深化技术创新、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及加强精细化管理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执行全年的经营计划,在下游行业保持微利的形势下,公司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实现销售收入130,009.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79.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02%。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均保持了稳步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综合考虑下半年错综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管理层对实现全年的经营目标充满信心,竭尽全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辜负投资者的殷切期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8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刘百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2014年8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047)。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8月1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志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2014年8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047)。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