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海越股份将对冒牌代理商追责 2014-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李小平
近日,海越股份(600387)发现有第三方公司以公司授权代理商身份,与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原料供应商,洽谈原料采购业务,且已有供应商受骗。 宁波海越是异辛烷、丙烯、甲乙酮等产品的生产企业。根据公告,公司在建的“138万吨/年丙烷与混合碳四利用项目”,一期项目甲乙酮装置已于6月19日产出合格产品;异辛烷装置已于7月3日产出合格产品;丙烷脱氢装置也于7月底投料试车。 海越股份称,目前,公司及宁波海越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作为公司或宁波海越的原、辅材料采购或产品销售的代理商。未经公司或宁波海越授权,擅用公司或宁波海越全权代理商身份活动,是对公司及宁波海越的侵权,公司将采取法律行动追究责任。 (李小平)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