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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开通航线申请不再提供运行合格证 2014-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张达
日前,民航局修改了三部规章,允许具有绝对控股关系的母子航空公司间共用二三字代码,明确了扩大经营范围申请和开通航线申请不再要求提供运行合格证。 针对共用二字代码的母子公司在航班时刻发布及销售等环节采取一体化运营、旅客在接受航空运输服务时难以得知真实情况这一问题,改后规章要求共用二三字代码的母子公司双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所乘坐航班的实际承运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改后规章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航空公司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授权范围内,提高了处罚额度。对于违反规定共用二三字代码的航空公司,可以由民航行政机关建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应吊销其法人营业执照。 为了优化航空公司扩大经营范围的条件和程序,改后规章删除了扩大经营范围申请和开通航线申请中关于运行合格证的要求,要求航空公司开通具体航线航班仍需按照民航局相应的安全类规章完成运行合格审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航空公司扩大经营范围的申办效率。 考虑到共用二三字代码涉及到安全管理、经济管理、航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民航局将对与此相关的5部规章进行分阶段修改。此次三部规章的修改只是民航局放开航空公司共用二三字代码的第一步,接下来民航局还将对《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行政检查工作规则》两部安全类规章进行修改。 (张达)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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