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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证券代码:002323 公告编号:2014-062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联电气,股票代码:002323)于2014年10月22日开市起停牌。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14年11月2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推进各项工作,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4-060 债券简称:11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9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荐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人选的议案 。(全部9票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人选的议案 。(全部9票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全部9票同意) 同意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条件如下:总额不超过8亿元、期限为5年、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公司持有的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股权作质押或公司固定资产售后回租的方式作担保。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4-08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2000081),发证时间为2014 年6月30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曾于2008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2008年-2010年),并于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2011年-2013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故公司进行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将连续3年(2014年-2016 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业绩预告及相关公告采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 15%,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4-055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以传阅书面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关于调整庄河港债务重组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发布的"临2014-010"号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2次会议批准,同意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庄河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河港")进行重组后,由本公司与大连黄海港务有限公司共同对庄河港增资并组建合资公司(本公司持股60%)。 现由于合资进程推延,董事会同意将合资公司的成立及庄河港的债务重组时点由2013年12月31日调整为2014年11月30日,重组金额由2,816万元调整为4,172万元。本次债务重组金额不影响公司合并利润数。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一名执行董事负责项目的推进实施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审议批准《关于港越汽车船清算注销的议案》 大连港越汽车船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港越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注册资本19,600万元人民币,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业务范围为汽车船舶的租赁及经营管理。鉴于目前港越公司已无实际业务运营,董事会同意对其进行清算并注销,并授权一名执行董事负责后续工作实施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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