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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5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3日上午10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2015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15:00至2015年6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7日(星期三)。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参加会议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以上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7日(星期三)。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增选董事的议案》;

1.1选举许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龚方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滕站签订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选董事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5年6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6月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19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15121

传真号码:0512-650734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证券代码:362290,投票简称:“禾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290;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以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1《关于公司董事会增选董事的议案》1.00
1.1选举许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1
1.2选举龚方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02
1.3选举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3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0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00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00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5.00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6.00
7《关于公司与滕站签订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7.00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①公司股东应严肃进行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②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至七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一至七项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先对一至七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

邮政编码:215121

联系电话:0512-65073528 传真:0512-65073400

联系人:袁文雄、王文其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董事会增选董事的议案》   
1.1选举许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龚方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滕站签订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55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股权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禾盛新材”)原于2014 年4月14日与滕站先生签署了《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21,862.50 万元现金收购滕站所持有的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英马”、“标的公司”)26.5%股权。后因标的公司存在对外担保事项,禾盛新材于2014年10月10日发布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因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014年度未达到承诺业绩,滕站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股份回购意向,禾盛新材拟向滕站转让本公司所持金英马26.5%股权,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期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滕站先生就向其转让公司所持金英马26.5%股权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862.50万元加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禾盛新材原股权受让的付款日即2014年4月18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日,按年利率8%计算)。股权受让方滕站将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之内(即2018年5月1日前)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

本次资产出售暨股权转让事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出售资产暨股权转让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滕站,男,身份证号码: 51010219660516****,为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经工商登记记载持有金英马9,546.07万元出资额,占金英马注册资本的53.33%。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 11 月 03 日

公司地址:厦门市软件园观日路 22 号 C 区 105-1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滕站

公司类型: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7,9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摄制电影策划;电视剧制作策划、发行咨询及相关技术培训;影视文化及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文化交流信息咨询;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化妆服装道具设计;批发零售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计算机及软硬件、建筑材料、通讯设备及配件;装修装饰工程。制作、发行:电视剧、电视专题、电视综艺、动画故事节目。

(二)金英马股权结构情况

目前,工商登记记载的金英马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滕站9,546.0753.33
2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743.5026.50
3刘建立注1,199.306.70
4杨利1,100.856.15
5侯丽娟359.792.01
6其他950.495.31
合计17,900.00100

注:股东刘建立逝世后,其名下的股权分割和继承事宜尚未办理完毕,亦尚未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三)金英马主营业务情况

金英马的主营业务为电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和艺人经纪业务。金英马子公司北京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8 年,具有十五年从业经验,其团队历史上曾投资制作了《黑洞》、《冬至》、《情定爱琴海》、《康定情歌》等知名电视剧作品。金英马下设经纪拓展部,依托自身的影视剧资源和专业管理经验为签约艺人提供专业的经纪服务。

(四)金英马的财务概况

金英马提供的 2013年、2014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
总资产53,934.7539,153.84
净资产29,152.5424,886.06
营业收入15,842.4522,498.64
营业利润6,089.428,714.16
净利润4,283.707,533.47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297.8433.43

注:2013 年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名称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滕站

(二)转让股权数额

甲方同意将持有的金英马26.5%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4,743.5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4,743.50万元)转让给乙方,按照本协议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持有金英马股权。

(三)转让价格和支付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862.50万元加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禾盛新材原股权受让的付款日即2014年4月18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日,按年利率8%计算)。

乙方将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之内(2018年5月1日前)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具体支付日期及比例如下:

(1)2017年5月1日前支付50%股权转让款(10,931.25万元);

(2)剩余50%股权转让款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于2018年5月1日前支付完毕,期间支付款项的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止。

(四)股权转让交割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暂不办理交割。

2、自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将共同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盈亏承担及表决权

本协议生效后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前,金英马的利润或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同时,甲方同意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在金英马召开股东会时,与乙方保持一致行动。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章,乙方签字),并甲方履行完毕内部决策法定程序后正式生效。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义务或承诺的,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

2、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每逾期一日,应按照相应拖欠金额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

3、在乙方支付完毕本协议项下所有股权转让价款及相应利息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提供股权转让资料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4、无论任何理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及利息,甲方有权按《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约定,执行转让价格人民币21,862.50万元加上该等价款12%的年收益。

五、出售资产(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仅持有金英马26.5%股权,对其不具有重大影响,在本公司2014年会计报表列示时将项股权投资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考虑到金英马2014 年度净利润与2013年度相比出现下滑,未达到原业绩承诺数,且 2014 年收入主要来自于关联方浙江好风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的分成收入,金英马影视公司未能提供改善目前经营状况的明确措施,金英马未来经营业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在2014年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计提了14,137.08万元减值准备。

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系对未来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股权投资进行及时处置,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使资本向公司优势产业集中。

六、备查文件

1、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1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5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5年6月3日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懿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增选陈泽桐先生、许进先生、龚方雄先生三人为公司董事,现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53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盛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5年6月3日下午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东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增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许进先生、龚方雄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上述董事或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泽桐先生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联合提名董事候选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如该等股东于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提案的,在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公告后由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如在有效期内未有临时提案提出的,则股东大会将以等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董事会本次增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选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3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2015年6月4日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披露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增选陈泽桐先生、许进先生、龚方雄先生三人为公司董事,现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详见2015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15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增选陈泽桐先生、许进先生、龚方雄先生三人为公司董事,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15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增选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2015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对原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2015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滕站签订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于2014年4月14日与滕站先生签署了《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21,862.50 万元现金收购滕站所持有的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6.5%股权。后因标的公司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发布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014年度未达到承诺业绩,滕站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股份回购意向,禾盛新材拟向滕站转让本公司所持金英马26.5%股权,该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现公司与滕站先生就向其转让公司所持金英马26.5%股权事宜达成一致,并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862.50万元加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禾盛新材原股权受让的付款日即2014年4月18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日,按年利率8%计算)。股权受让方滕站将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之内(2018年5月1日前)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持有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英马”)26.5%的股权,金英马拟于2015年6月6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滕站向王蕊、昆明越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大见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让金英马公司股权;杨利、王浩(或其指定关联方)向金英马公司增资等多项议案。公司拟于本次金英马股东会上投票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6月23日在公司会二楼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及事项。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5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增选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泽桐,男,中国国籍,1947年7月生,法学博士。2010年-2012年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至今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1年起兼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泽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陈泽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进,男,中国国籍,1982年1月生,本科。2006年至2011年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事业部总经理,2011年至2013年任诺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区域(广东/福建)营销总监;2013年至2015年5月任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监。

许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许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龚方雄,男,中国香港籍,1964年2月生,金融经济学博士。2009年9月至2015年5月任摩根大通亚太区董事总经理。

龚方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龚方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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