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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第二季度报告 2015-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自2015年1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75%×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收益率+2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详情请参照我公司2014年11月27日发布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因相关指数名称变更修改@基<鸷贤珸的>妗贰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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