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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不仅造就了中国A股市场首家市值超过千亿的综合文化传媒上市公司,也为公司“互联网+”转型奠定了基础。作为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G”)统一的产业平台和资本平台公司,公司正以强大的媒体业务为根基,以互联网电视业务为切入点,推进受众向用户的转变以及流量变现,加快构筑互联网媒体生态系统、商业模式与体制架构,打造中国最具市场价值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生态型互联网媒体集团。

  ■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完整的产业链布局及全牌照、全渠道运营的整合优势,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不断强化内容综合竞争力,拓展互联网电视渠道布局,优化产品用户体验,丰富媒体相关服务,有力完善和发展了以互联网电视为核心的互联网媒体生态系统,各项关键指标稳步攀升。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严格符合广电总局181号文要求的互联网电视激活用户720万户(OTT机顶盒及一体机),其中,累计付费用户390万户。公司还拥有IPTV用户2250万户,有线数字电视覆盖用户5750万户,其中互动用户750万户,手机电视用户2200万户,互联网电视用户转化潜力巨大。游戏主机方面,根据IDC市场数据预测,中国国内累计销售超过30万户,目前公司累计激活用户超过10万,付费用户超过7万,累计发行游戏28款。电视购物方面,注册用户810万户。文化娱乐旅游方面,东方明珠电视塔接待宾客221万人,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举办演出92场,观演人数近38万人次,以国际会议中心、绿舟营地为主的宾馆酒店业务接待宾客超过88万人次。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4.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35%,公司在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打造内容核心竞争力

  强势内容是公司获取用户流量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全面对接SMG内容资源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特色内容聚合及内容产业链建设,已积累精品内容版权超过120万小时,建成国内规模最大、门类最齐全的标清、高清的内容版权库,并在影视剧、体育、动漫少儿、纪实、教育等垂直领域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1)独家经营SMG版权内容库及频道频率节目制作能力支持。SMG是中国领先的电视内容制作企业,在新闻、综艺、体育、纪实、财经、动漫少儿等垂直领域均居于领先地位,每年新增优质内容超过6万小时。公司获SMG授权独家经营SMG版权库内容超过80万小时,有力夯实公司互联网内容版权库。

  (2)进一步加大影视剧、综艺、体育、纪实、动漫少儿、教育等优质内容资源的采购力度。公司已通过历年采购积累超过45万小时的精品内容,公司正不断加强与国内外顶尖内容方的合作,通过战略、资本、业务多种途径绑定优质内容,为用户提供独特精品内容体验。公司通过入股新英体育、盈方体育,占据英超、世界杯等国际级赛事内容版权;通过与BBC、迪士尼、维亚康姆战略合作,引入BBC CBeebies、迪士尼、尼克动画等国际知名少儿内容,成为国内领先动漫少儿内容提供商。电视节期间,公司与华谊兄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独家拥有多部最新华谊院线电影独家新媒体版权,进一步夯实影视内容竞争力。未来3年,上市公司还将累计新增20亿版权投入,进一步扩大版权内容优势。

  (3)打造内容子产业链,强化内容自制能力。通过重组,公司从SMG收购了尚世影业、五岸传播两大核心资产,同时与全球最大的电视节目创意和制作公司之一的Fremantle Media合资成立节目研发公司,形成了涵盖内容研发、内容制作与版权经营的完整内容产业链。未来,公司将基于节目模式研发公司,研发并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市场影响力的原创节目,并全面对接“SMG智造”,与SMG共同建立互联网节目中心,依托国内顶级制作力量,定制互联网内容,进一步巩固内容竞争优势。同时,公司还将加大对优质内容制作企业的投资力度,进一步巩固内容竞争优势。

  2、打造以互联网电视为核心的多渠道视频集成与分发平台(MVPDs)

  目前,公司拥有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移动等多种传播渠道,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多渠道视频集成与分发平台(Multichannel Video Programming Distributors, MVPDs)。互联网电视业务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公司正从B2B、B2C两大渠道对其加快布局,优化用户体验,强化多屏互动,力争3年发展3000万互联网电视月活跃用户,成为中国互联网电视第一入口。上半年,多渠道视频集成与分发业务(MVPDs)实现收入16.4亿元,同比增长6.9%,总投入(见注)增长12.0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扣除硬件销售的互联网电视投入同比增长23%,用户界面、移动端产品研发进展顺利,预计年内发布,届时互联网电视产品体验有望大幅提升。

  (1)B2B布局加快转化现有渠道用户。在进一步巩固与电信运营商合作发展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同时,公司正通过资本+业务的合作方式加强有线渠道B2B拓展。报告期内,公司参与歌华有线、广电网络定向增发并在DVB+OTT、电视购物等领域达成战略合作,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与有线运营商合作,推广上述合作模式。

  (2)B2C强强联手,优势互补。2015年6月,公司拟出资22亿元参与兆驰股份定向增发,并达成战略合作。借此合作,公司将整合BesTV互联网电视的品牌、兆驰股份的硬件制造技术及成本优势、海尔的线下渠道,形成智能终端品牌与营销的优势,开辟、引领中国互联网电视平台运营商和家庭视听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商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3)移动端大小屏联动发展。2015年6月,公司发布BesTV移动客户端,在实现大屏与移动端的互动的同时,实现影视直播点播、视频购物、游戏、媒体社交、互联网广播、财经服务、支付、应用商店八大功能。未来,移动端将从平台对接、大小屏转换带动两方面发力,树立统一品牌,优化用户体验,通过与具有用户规模优势的市场主体合作,扩大用户规模,达到千万级的水平。

  (4)云平台: 基于上述发展策略,公司将通过建立云平台与大数据,打通各渠道用户资源,在实现内容的一云多发的同时,更好地优化产品体验、挖掘用户行为,来为后续的流量变现提供良好支撑。

  3、完善传媒娱乐相关服务

  (1)数字营销与广告

  公司主要依托艾德思奇、IPTV、风行网、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户外移动新媒体等多平台、多渠道开展新媒体广告,通过广告实时交易和大数据的精准营销,实现广告经营的快速增长。现已服务数百家品牌广告主和 2,000 多家效果广告主。未来,公司将通过整合营销打造一站式数字营销平台,依托数据、技术与服务优势打造中国领先的第三方广告交易平台。

  (2)游戏

  公司手握Xbox、PlayStation两大强势游戏主机渠道,正围绕内容发行运营核心环节,构建跨屏游戏聚合运营服务平台,形成“两个主机+一个平台”的“1+2”战略布局。公司已有累计发行28款主机游戏,其中不乏光环、最终幻想、NBA2K15等精品力作,未来将进一步引入并开发精品大作,成为中国领先的主机游戏内容运营与发行服务商。

  (3)电视购物与电子商务

  公司立足高端产品定位,依托视频展示的特点与优势,提供独特的购物体验。报告期内,公司从全国拓展、电商转型与跨境电商三个维度发力,实现收入高速成长,收入同比增长近16%,净利润保持两位数增长。未来,公司将加快与北京、陕西等有线网络运营商合作,以本地化运营推进全国拓展,同时深化与PayPal、韩国CJ等企业合作,扩大跨境电商产品品类。

  (4)文化娱乐旅游

  作为中国文化传媒行业中唯一直接受益于明年初上海迪士尼开园的上市公司,公司拥有东方明珠电视塔、梅赛德斯奔驰中心、东方绿舟等上海本地稀缺标志性文化旅游资源,将极大地享受迪士尼溢出效应。未来,公司进一步挖掘旗下旅游娱乐资源价值,形成迪士尼和东方明珠双品牌共同发展。报告期内,旅游资源价值日益凸显,收入同比增长12.8%,已成为互联网电视业务重要的现金流来源。东方明珠作为上海地标,上半年接待宾客超过221万人次;奔驰中心推出林俊杰世界巡回演唱会安可场、EXO上海演唱会、张靓颖上海演唱会等演出活动共92场,已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文化演出场所。

  (5)文化地产

  公司旗下松江大学城、杨浦渔人码头、太原湖滨广场等多处房产项目已进入收获期,未来将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充裕的现金流及利润支持。

  4、构建生态型互联网企业的体制机制

  为适应生态型互联网媒体集团发展需要,公司在报告期内对治理结构、业务架构及激励机制做了调整。公司确立了“内容、渠道与平台、传媒娱乐相关服务”三大业务板块及互联网电视、云平台与大数据、数字营销与广告、游戏业务、视频购物及电子商务、文化娱乐旅游事业群等十四个事业群,为生态系统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公司正加紧研究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探索长效激励机制,力争年内获得激励方案审批通过。

  注:鉴于互联网电视业务分散于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不能直观显示其运营状况,此处将其作为业务主体合并披露其收入与投入(包括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3.1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系并表艾德思奇、视频购物及电子商务收入、文化地产等业务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系与收入相关的营业成本同比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与营业收入相关的营销人员人力成本及营销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并表艾德思奇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中期票据及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业务收入增长及往来款回收;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定向增发收到募投资金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加大对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研发投入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详见前文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核准批复》(证监许可[2015]640号),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换股吸收合并之换股程序、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等重组交割事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2015年7月15日、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详见前文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详见前文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北部地区业务增长较快,主要系太原湖滨项目收入实现;华南地区业务增长较快,主要系并表艾德思奇后,公司数字营销与广告业务增长所致。

  3.3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全牌照、全渠道协同运营优势

  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多渠道视频集成与分发平台(MVPDs),已拥有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移动等多种传播渠道。经上海广播电视台的授权,公司拥有IPTV全国内容服务牌照、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牌照与内容服务牌照、数字付费电视集成播控牌照、手机电视集成播控牌照等稀缺牌照资源;在广电总局互联网电视政策日益收紧的今日,公司全渠道、全牌照优势凸显。未来,公司将发挥DVB+OTT、IPTV+OTT等融合产品优势,加快推进IPTV、有线电视用户向互联网电视用户的整合转化。

  2、具备构建互联网媒体产业生态系统闭环、实现用户流量变现的优势

  目前,公司已经初步构成了以互联网电视为核心的互联网媒体生态系统的闭环,其中数字营销、游戏、电视购物、文化娱乐旅游等各项系统组成部分均已在细分领域取得领先优势,对系统的良性可持续运营形成有力支撑。未来,公司将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并举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生态系统的丰富性,进一步提高用户粘性,挖掘流量价值。

  3、版权内容优势

  参见前文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4、用户基础优势

  参见前文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4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英国FremantleMedia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MGL”)、苏州志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旗下)(以下简称:“CMC”),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初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百视通出资920万元人民币,持股46%;FMGL出资880万元人民币,持股44%;CMC出资2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合资公司的设立目的为创作、研发和发展新的娱乐节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亿元人民币,参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歌华有线”,SH600037)的定向增发,本次增发价格为14.95元/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入股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8%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496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第三次收购风行股份,共计购买28.72%的风行股权,交易对价为6462万美元。本次收购完成后,百视通将持有风行82.76%的股权,剩余股权为创始人和员工持有。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55亿元,参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电网络”,SH600831)的非公开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8.21元/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亿元,参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兆驰股份”,SZ002429)的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除权除息后为12.36元/股。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尚世影业持有上述股票,报告期末按照A股收盘价格计算对报告期损益影响。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系东方明珠集团(SH600832)所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东方明珠集团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关的所有权益,均由本公司承继。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持有金融企业股权,系东方明珠集团(SH600832)所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东方明珠集团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关的所有权益,均由本公司承继。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1)名称: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27号1008E座

  法定代表人:史支焱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26445.9557万元

  经营范围:信息、网络设备的设计、租赁、销售与服务;研究、开发现代电视技术及其在宽带网络中的应用;承揽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提供与网络相关的软件、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多媒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平面设计。

  持股比例:100%

  (2)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1幢5楼西侧

  法定代表人:陈思劼

  成立日期:1990年12月03日

  注册资本:19230.7692万元

  经营范围: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摄制电影片,复制本单位影片,按规定发行国产影片及其复制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

  持股比例:100%

  (3)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西路651号广电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史支焱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9520万元

  经营范围:以互动方式在传输网络、网站中传播广播、影视节目及相应市场运营为主营业务,兼营其他相关产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电视节目制作,电视频道接收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工艺礼品、电器产品、机械设备、服装鞋帽、化妆品、针纺织品、钟表、眼镜(隐形眼镜除外)、汽车零配件、通讯器材、汽车装饰品、体育用品、洗涤用品、母婴用品、厨房用品、家居用品、家具、金银饰品、玩具、一类医疗器械、健身器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电子商务,在计算机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承接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游戏产品运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范围详见许可证)。

  持股比例:68.07%

  (4)上海东方希杰商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洛川东路487号

  法定代表人:徐辉

  成立日期:2004年01月15日

  注册资本:1503.1292万美元

  经营范围: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络方式开展服装、日用百货、化妆品、家用电器、建筑装潢材料(钢材、水泥除外)、家具、自行车、通讯器材、数码产品、文教体育用品、眼镜(除隐形眼睛镜及护理液批发、零售)、照相器材、金银(除进出口)、珠宝及饰品、花卉、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的批发、零售、进出口(除裸钻、毛钻)、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际经济咨询、科技咨询、环保信息咨询、贸易信息咨询、企业策划咨询;网络技术和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制作,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持股比例:84.156%

  (5)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副楼10楼C、D室

  法定代表人:何小兰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22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国产影片发行,广告制作、代理、发布,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会务会展,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及咨询(不含经纪)。

  持股比例:100%

  (6)名称:上海文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中西路757号16楼

  法定代表人:卢宝丰

  成立日期:2003年6月4日

  注册资本:144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通讯、机电工程设备、文化广播影视领域内的“四技”服务,文化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及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范围详见许可证),机电工程承包及设计施工,卫星地面站设计及施工,数据通讯和信息服务,文化广播影视科技产业的事业投资,会务服务,展览服务,计算机软件和多媒体制作,舞美灯光音响设计制作,文化广播电视产品,系统集成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持股比例:100%

  (7)名称:上海广电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51号

  法定代表人:于斌

  成立日期:1999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1048.2530万元

  经营范围:舞美、灯光、音响、视频工程的设计及现场制作、安装,场馆、景观设计及工程安装,室内外装潢设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会展服务,票务服务,工艺品,日用百货,企业管理咨询,演出器材的销售及租赁,动漫与多媒体设计,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演出经纪机构。

  持股比例:100%

  (8)上海广电通讯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华申路150号202室

  法定代表人:卢宝丰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01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的软硬件、多媒体、信息网络工程领域内的四技服务,自行开发产品的试制、生产、销售;计算机外围设备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设备融物租赁,宽带用户驻地网,保税区内仓储及商业性简单加工;附设分支机构;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持股比例:100%

  (9)名称:百视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区试验区马吉路2号16曾01K室

  法定代表人:凌钢

  成立日期:2014年8月8日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实业投资。

  持股比例:100%

  (10)上海百家合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号13层03F室。

  法定代表人:凌钢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日

  注册资本:79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开发游戏及娱乐应用软件,游戏及娱乐应用软件的批发,游戏机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商务咨询服务。

  持股比例:51%

  (11)名称:上海百迪数字传播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黄赵路318号(临)102C1室

  法定代表人:陶鸣成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 4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提供有关中国媒体行业节目制作和发行的咨询服务。

  持股比例:51%

  (12)名称:艾德思奇(adSage Corporation)

  adSage Corporation是2011年4月1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公司(Exempted Limited)。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OI-255112.

  授权资本US¥50,000

  注册地址:Floor4, Willow House, Cricket Square, POBox2804, GrandCaymanKY1-1112, Cayman Islands

  注册代理: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ayman) Limited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数字营销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代理、发布广告。

  持股比例:51%

  (13)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林定祥

  成立日期:1993年04月19日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技术传输,开办传业信息台,传送经济及公共事业信息,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咨询、设计、安装,集群通讯,传呼系统,广播电视设备、通信设备、通讯器材及综合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持股比例:100%

  (14)上海东方明珠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徐辉

  成立日期:1994年11月02日

  注册资本:5000万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组织海内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持股比例:100%

  (15)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徐辉

  成立日期:1995年04月06日

  注册资本:32100万元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传播服务,展览服务,登塔观光服务,照相彩扩,烟草专卖零售(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酒类零售,游艺设备、旅游工艺品、珠宝首饰、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不含散装熟食卤味)的销售,咖啡馆(含无烹制简单餐饮),食堂(不含熟食卤味),黄金饰品及金银质纪念币(章)、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的零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持股比例:100%

  (16)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徐辉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28日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提供数字信号地面传输网络规划、应用软件开发、销售及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电视媒体节目表的策划及设计咨询服务。

  持股比例:43.33%

  (17)上海东方明珠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孙文秋

  成立日期:1992年07月31日

  注册资本:45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广播电视设备、五金交电、汽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文化办公用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塑料制品的销售,承接绘画、篆刻、书法,经济管理培训,节目技术服务,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含酒)、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本经营场所内从事卷烟、雪茄烟的零售。

  持股比例:100%

  (18)上海东方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056号21、23幢

  法定代表人:胡爱莲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工程,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物业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文化产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与咨询,停车场库经营;国内贸易。

  持股比例:100%

  (19)山西东方明珠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青年路5号

  法定代表人:罗祥林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百货零售、建材(除木材)零售;物业管理;灯光设计与安装、调试;灯具销售;停车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以下经营范围只限分支机构使用)餐饮服务;烟、酒的零售;住宿服务;洗浴;文艺演出;健身;游泳馆。

  持股比例:66%

  (20)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滨江大道2727号

  法定代表人:孙文秋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08日

  注册资本:66000万元

  经营范围:会议、展览场地租赁,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保龄球,游泳,歌舞厅,卡拉OK包房,桌球,中西餐,饮料,堂饮酒,国产烟零售,住宿,商场,停车库。电影放映。

  持股比例:70.15%

  (21)名称: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4幢22301-1198座

  法定代表人:刘亚东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7日

  注册资本:37500万元

  经营范围:对信息产业及相关产业项目及企业技术改造进行投资、建设、制造、销售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及各类咨询服务,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

  持股比例:21.33%

  (22)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科路2860号

  法定代表人:刘亚东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11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有线网络的频率资源、光纤资源,传输广播、电视、卫星、视频、音频和数据的节目和信号,利用网络进行多媒体和信息综合功能服务,设计、安装网络工程项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通信工程,电子产品及配件、通信设备及产品的销售。

  持股比例:49%

  (23)上海地铁电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一区一楼102室

  法定代表人:肖洁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持股比例:25%

  (24)上海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祖冲之路1559号2幢1002-06室

  法定代表人:孙朝晖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0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卫星移动广播项目投资策划,咨询服务;卫星信号传输服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系统设计和咨询服务;广播影视卫星技术开发、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广播电视器材及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广播电视系统工程建设;广播与通信系统研发,系统集成;手机销售;广告业务。

  持股比例:40%

  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东方希杰合并比例为45.2118%。

  截至7月底,公司完成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向东方希杰股东支付20.08亿元。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2015年6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加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披露的公告(临2015-066)。鉴于兆驰股份本次定向增发的方案或有调整,该投资项目或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3.5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1、2015年2月15日,百视通(60063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4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113,736,0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送0股,转增0股,2014年度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为122,510,968.25元。

  该方案在2015年3月27日经百视通(600637)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14日实施完毕。

  2、2015年2月15日,东方明珠集团(60083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以2014年末总股本3,186,334,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78,434,752.94元,剩余697,574,438.4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方案在2015年3月27日东方明珠集团(600832)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14日实施完毕。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3.6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5年8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统一描述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统一描述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统一描述

  1、对固定资产的分类进行了统一,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进行了统一

  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见下表:

  ■

  2、对无形资产摊销进行了统一

  ■

  3、对各板块业务收入确认标准,按照各项收入及业务架构进行了重整,并统一了相应的表述:

  (1)影视剧销售收入的具体判断标准

  1)电视剧销售收入:在电视剧购入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视剧播映带和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并已取得收款权益时或在购货方实际播映时确认收入。

  电视剧销售收入包括电视播映权转让收入、音像版权收入、网络播映权收入、海外发行收入、复制费、母带费收入等。

  电视剧销售及电影版权销售采用多次、局部(特定院线或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将发行权、放映权转让给部分电影院线(发行公司)或电视台等,且仍可继续向其他单位发行、销售的影片,应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之日起,不超过24 个月的期间内(主要提供给电视台播映的美术片、电视剧片可在不超过36个月内的期间内),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将其全部实际成本逐笔(期)结转销售成本。计划收入比例应当尽可能接近实际。计划收入比例除有特殊情况应当随时调整外,在年度内一般不作变动。

  计划收入比例法是指企业从首次确认销售收入之日起,在成本配比期内,以当期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占计划收入的比例为权数,计算确定本期应结转的相应销售成本。计算公式为:

  计划销售成本率=影视剧入库的实际总成本/预计影视剧成本配比期内的销售收入总额×100% 。

  本期(月)应结转销售成本额=本期(月)影视剧销售收入额×计划销售成本率。

  在影视剧成本配比期内,因客观政治、经济环境或者企业预测、判断等原因而发生,预期收入与实际收入发生较大的偏离情况时,公司将及时作出重新预测,依据现实实际情况调整影视剧成本配比期内的预计销售收入总额。

  在电视播映权的转让中,还包括首轮播映权转让和二轮播映权转让。首轮播映权是部分电视台可以按约定的顺序在2 年内先后开始播放的权利;二轮播映权是指在首轮播放结束后,其他部分电视台继续播放的权利。由于电视剧项目收入中,主要为首轮播映权转让收入,通常在24 个月之后进行的二轮播映权的交易具有较大的不可预期性。因此,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仅以为期24 个月的首轮播放权转让预计实现的收入作为电视剧项目的预期收入,不考虑首轮播放后二轮播映权可能实现的收入。

  当电视剧发行收入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予以确认时,相应的成本按实际发生收入占预测总收入的比例在首轮发行期之内配比结转(即本期确认的电视剧成本=电视剧总成本×实际发生收入/预测总收入)。若首轮发行期满公司实际发生收入小于预测总收入,则将尚未结转的成本在首轮发行最后一期内全部结转。

  一次性卖断国内全部著作权,在收到卖断价款确认销售收入时,将其全部实际成本一次性结转销售成本。

  2)电影片票房分账收入:电影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按双方确认的实际票房统计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金额确认收入。

  (2)IPTV、手机电视以及互联网视频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判断标准

  1)IPTV收视内容及技术服务已经提供,收入已经取得或者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内容及技术服务成本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IPTV收入实现。

  2)手机电视内容或技术服务已经提供,用户收入已经取得或者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内容及流量成本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手机电视收入实现。

  3)互联网视频业务内容及技术服务已经提供,收入已经取得或者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内容及流量成本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互联网视频收入实现。

  (3)文化地产及物业业务收入的确认的具体判断标准

  1)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收入:A、商品房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具备入住交房条件后完成交房手续;B、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相关销售价款已经取得或者确信可以取得;C、与房产相关成本可以可靠计量。

  2)物业出租收入:按与承租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方付租期限,按期确认房屋出租收入的实现。

  3)物业管理收入:在物业管理服务已经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物业管理收入的实现。

  (4)视频和在线购物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判断标准

  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5)数字营销广告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判断标准

  数字营销广告内容已经播出或相关服务已经提供,收入已经取得或者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广告投放成本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广告业务收入实现。

  (6)网络游戏平台运营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在自有游戏平台运营的网络游戏:道具收费模式下,游戏道具已提供至游戏玩家,在收到游戏玩家支付的游戏道具购买款项时确认收入;计时收费模式下,计时的游戏服务已经提供,在收到游戏玩家支付的计时游戏费用时确认收入。公司在第三方游戏平台合作运营的网络游戏:在与合作方按协议约定共同确认了计费账单后,确认为收入。

  (7)SiTV视频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判断标准

  收视内容已经提供,收入已经取得或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SiTV视频业务收入收入实现。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的日期:自2015年6月30日起。

  2、变更的内容: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2)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3、变更的原因

  (1)变更采用账龄组合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及购买东方希杰等公司股权后,重组后新公司注入了新的资产和新的业务,原存续公司账龄组合不再适用新公司业务账龄情况;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重新梳理了应收款项的构成、回款期及信用风险特征等实际情况,本着会计谨慎性原则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公司对应收款项中“按账龄组合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细化和统一。

  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统一,此变更事项可以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2)变更采用账龄组合分析法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及购买东方希杰等公司股权后,重组后新公司注入了新的资产和新的业务,原存续公司账龄组合不再适用新公司业务账龄情况;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重新梳理了应收款项的构成、回款期及信用风险特征等实际情况,本着会计谨慎性原则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项中“按账龄组合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细化和统一。

  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统一,此变更事项可以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其他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4、更前后会计估计的变化

  (1)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变更比较表

  ■

  (2)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变更比较表

  ■

  5、具体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6、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九十三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次会计政策统一描述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统一描述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计提方法的统一描述、无形资产摊销的统一描述和业务板块收入确认的统一描述,仅为对该等会计政策的统一描述和细化,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变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属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针对本次变更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后,运用该会计估计变更分别对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进行了测算,合计增加公司利润总额114.73万元、增加净资产86.05万元。具体的影响见下表:

  ■

  ■

  ■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下转B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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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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