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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下转B40版)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市场形势回顾与展望 经济保增长压力大,货币政策持续宽松。今年前两季度GDP同比增长7%,符合全年“保七”目标。但6月份,CPI和PPI同比分别增长1.39%和-4.81%,制造业PMI指数为50.2%,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降至11.4%,均反映出经济增长乏力,复苏缓慢。上半年央行连续3次降息,对经济增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效果仍不明显,预期下半年仍将进一步实施宽松货币政策。 ■ 房地产销售持续改善,市场呈现分化趋势。1-6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50264万平方米,同比上涨3.9%;商品房销售额34259亿元,同比上升10%,而且从月度销售数据来看,销售金额和销售面积正在逐月改善。另一方面,6月份,40大中城市中一线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同比增速为15.98%,显著优于二三线城市,而且百城价格指数中也仅一线城市价格同比转正,市场分化明显。 ■ 企业投资仍然相对谨慎,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仍在下滑。前6个月国内商品房新开工面积6.75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5.8%,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同比下降33.8%,降至2009年4月以来的新低。在企业开工不足和投资低迷的背景下,上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4万亿元,累计同比增长4.6%,同比增速已经是连续第16个月出现回落。 ■ 展望下半年,预期政府将继续保持宽松的货币政策,并采取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投资及出口来带动经济发展。而房地产市场的复苏也将持续,但预期土地市场及新开工的恢复仍将较慢,市场分化情况也将持续。 3.2 经营业绩回顾 1、 销售情况 上半年,公司抓住市场逐步向好的机遇积极推售,销售业绩再创佳绩,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金额760.42亿元,同比增长16.7%,签约面积为584.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7%。其中,公司6月份单月签约和认购金额双双创下历史新高,分别为256.52亿元和22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占有率为2.2%,较2014年末1.79%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了0.41个百分点。 重点区域表现优异,城市群效果持续凸显。上半年,公司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个重点核心区域累计实现销售金额超过530亿元,占签约金额的比重达到70%。其中,珠三角城市群销售规模突破260亿元,长三角和环渤海城市群销售规模超过120亿元。 公司坚持普通住宅为主的产品定位,迎合市场需求。上半年,公司成交产品中,住宅产品面积占比为84%,其中,住宅产品中144平米以下普通住宅套数占比为91%。 2、投资开发情况 公司继续实施差异化的拓展策略,坚持以区域市场的供求关系、产业结构、人口等信息为基础,结合各地区的储备情况,适时补充土地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在成都、杭州、青岛等城市获取房地产项目14个,并新进入晋中市,累计覆盖全国58个城市;同时,公司在国际化道路上迈出第一步,新进入澳大利亚墨尔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容积率面积390万平方米,总获取成本10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5%和53%,公司权益占比达82%,平均楼面单价2598元/平方米,较去年3485元/平方米的土地成本下降了2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在建拟建项目235个,规划总建筑面积12210万平方米,其中待开发面积4916万平方米,一二线城市占比约为73%;在建拟建项目可售容积率面积为9015万平方米,待售面积约为5024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面积72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70万平方米。 3、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3.45亿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4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55%和29.5%。其中,公司房地产结算收入404.44亿元,同比增长25.07%。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6.24%,其中,房地产结算毛利率为35.78%,分别与去年同期增长2.44和3.51个百分点。 上半年公司销售回笼661亿元,同比增长26%,期末货币资金余额387亿元,资金状况良好。在保持稳健现金流的同时,公司致力于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通过多渠道补充低成本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有息负债仅277亿元,净增有息负债-35亿元,其中净偿还银行贷款95亿元。同时,公司年内成功发行6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发行成本显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成本。在年内降息以及公司中期票据等低成本融资方式的替代下,公司融资成本显著下降,截至6月末,公司有息负债总额为1226亿元,有息负债综合成本为5.68%,较去年末下降0.82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794亿元,净资产855亿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42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7.47%。 4、公司2015年上半年房地产项目汇总表(详见半年报全文) 5、公司2015年上半年房地产出租情况表(详见半年报全文) 3.3 公司面临的挑战 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中速发展阶段,房地产业也从高速增长逐渐过渡到平稳发展的新常态。面对竞争日益加剧的行业环境,公司凭借清晰稳定的发展战略、专业的开发能力以及优秀的管理团队和管理经验,不断适应市场的变化,巩固了自身的行业领导地位。与此同时,由于行业规模增长有限,利润率水平持续下滑,公司正面临着规模增长和业务创新两方面的挑战。 1、行业集中度正在不断提升,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增大,如何提升运营效率,继续做大企业的规模,提高投资回报率,是公司面临的主要挑战。 2、行业利润空间缩小,部分企业谋求转型,公司如何适应市场变化,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也是当前面临的挑战之一。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1家,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家,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5-057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及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人民币1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决议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十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开展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本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15年1-6月本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 2、2014年本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 3、2013年本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 4、2012年本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 (二)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预案所采用的财务数据中,2012年度、2013年度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并已针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2014年度、2015年1-6月的财务报表已适用上述新准则。 1、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2、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注:2015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受本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结算周期影响,相关指标均不具有可比意义。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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