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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为综合性建筑装饰企业,主要为写字楼、政府机关、星级酒店、文教体卫建筑、交通基建建筑等公共建筑及住宅(面向地产商)提供室内建筑装饰的施工和设计服务。本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资质证书。公司连续入选“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排名前十,行业排名稳定。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853,468,318.90元。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报告期末,刘海云直接持持有本公司3,672.50万股股份,占比60.30%;通过建艺人、建艺仕间接持有本公司3.10万股股份,占比0.05%,合计持有3,675.60万股,占比60.35%。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2015年整体经营情况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346.83万元,同比增加2.42%;净利润7,821.89万元,同比减少8.92%;经营业绩与2014年同期相比基本保持稳定。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发展趋势基本持平;公司各工程项目按合同计划有序施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其他重大不利因素。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3.63%和6.37%,与上年末相比总体结构较为稳定。应收账款较2014年12月31日增加22,068.61万元,主要是公司业务开展期间进入结算期和质保期的项目增加所致。非流动资产总体金额变动不大。 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与上年末相比总体结构较为稳定。公司负债余额增加26,881.20万元,增幅为29.38%,主要为公司银行借款余额变动所致。 (2)2016年3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5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2015年第133次会议审核通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6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1号文),批准建艺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457,359,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9,704,745.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17,654,255.00元,上述资金于 2016年3月8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320003号验资报告。 2016年3月9日,深交所签发《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11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证券简称“建艺集团”,证券代码为“002789”,首次公开发行的2,030万股股票自2016年3月11日起可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环保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项目、设计中心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环保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的实施,将使得建筑装饰项目的施工周期缩短、施工综合成本降低、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显著提高,从而大大增强公司的施工业务承接能力;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将增强本公司设计能力;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提高本公司的信息化运用水平,大大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能降低财务风险,减少利息费用,提高盈利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海云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2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4月4日,公司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董事。2016年4月14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刘晓一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独立董事丘运良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的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刘晓一、丘运良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报告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审计,建艺集团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81,656,650.4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65,665.0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5,107,208.2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78,598,193.6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2月1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5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建艺集团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457,359,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9,704,745.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17,654,255.00元,上述资金于 2016年3月8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320003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总股本8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新老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1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8,201,200.0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2015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04%,余额270,396,993.69元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拟为80万元/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总额及2016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总额情况详见《2015年年度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人员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意向性授予授信额度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额度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并向其他银行申请一年期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4月4日,公司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监事。2016年4月14日,公司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此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审计,建艺集团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81,656,650.4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65,665.0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5,107,208.2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78,598,193.6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2月1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5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建艺集团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457,359,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9,704,745.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17,654,255.00元,上述资金于 2016年3月8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320003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总股本8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新老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1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8,201,200.0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2015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04%,余额270,396,993.69元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 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并在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9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9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8日下午15:00—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3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四: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五: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总额及2016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七:审议《公司2016年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16 年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8日下午5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 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投资管理与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传真:0755-83786093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投资管理与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孙昀、蔡晓君 联系电话:0755-83786867 2、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半 小时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 托书等原件,以便核对身份及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 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一: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 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二: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 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 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789;投票简称:建艺投票。 3、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建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市建艺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阅《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阅《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三、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对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工作严谨、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建议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年。 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总额及2016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总额方案及2016年基本薪酬方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刘晓一: 丘运良: 2016年4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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