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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6-050TitlePh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影视项目基金的进展公告

2016-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18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影视项目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6),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厦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传媒”)拟与盛世景全资子公司上海盛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律”)、西藏达孜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盛世景”)共同发起设立“嘉兴广厦盛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或“本基金”),并签订《嘉兴广厦盛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总规模12,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子公司广厦传媒出资2,000万元,占基金份额的16.53%。

  一、基金设立进展情况

  (一)上述基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于近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DGE4T

  2、名称:嘉兴广厦盛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升东路1220号3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盛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曹松)

  6、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0日

  7、合伙期限:201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年19日止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2016年6月2日,子公司广厦传媒与合伙人签订了《嘉兴广厦盛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原有限合伙人“西藏达孜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前期公告中已披露,西藏盛世景作为有限合伙人,该部分出资具体将根据实际出资人情况作相应调整。现根据实际出资情况,变更为“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世景”)。深圳盛世景具体情况补充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岸大厦东座608

  成立日期:2010年05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宁新江

  主要管理人员:宁新江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银行、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555440261E,为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已于2015年05月08日获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为P1012615。

  2015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深圳盛世景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在上海盛律任职的情况,深圳盛世景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二)利润分配方式

  各合伙人之间实行收益分配分级的结构化安排,具体分配方式及顺序如下:1、本企业实缴出资设立三类份额:

  (1)有限合伙人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以其作为管理人发起的盛世广厦1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盛世广厦1号”)实缴出资为优先份额,根据投资者投资金额及业绩比较基准的不同,将优先份额分成A1级份额、A2级份额两个级别,A1固定收益为7.7%/年,A2固定收益为8%/年,按年支付;

  (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以其作为管理人发起的盛世广厦2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盛世广厦2号”)实缴出资为中间级份额,固定收益为9.5%/年,按年支付;

  (3)有限合伙人广厦传媒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为劣后份额,在满足优先、中间级份额实缴出资本金和固定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普通合伙人收回全部收益后,广厦传媒获得全部剩余收益。

  (4)普通合伙人按补充协议约定收取管理费,并按照约定收取超额收益。

  2、本企业所投资项目未完全退出前,由劣后级广厦传媒在优先、中间级实缴出资之日起满12个月对应日向其定期支付优先及中间级份额的固定收益,该收益先由广厦传媒向本合伙企业托管账户进行支付,再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方式及固定收益率向各类份额投资人进行分配。

  3、本企业所投资项目24个月内全部退出后(自本基金实际出资全部到位之日起计算),可分配现金资产按如下顺序进行现金方式分配:

  (1)分配优先份额实缴出资本金;

  (2)分配优先份额实缴出资自上一分配日以来应付未付的固定收益;

  (3)分配中间级份额实缴出资本金;

  (4)分配中间级份额实缴出资自上一分配日以来应付未付的固定收益;

  (5)分配普通合伙人约定的超额收益;

  (6)若仍有剩余可分配现金资产,则剩余部分全部分配给劣后份额。

  4、若本企业所投资项目全部退出后,可分配现金资产不足以分配优先、中间级份额的实缴出资本金及其对应的固定收益,则由广厦传媒以现金方式补足本企业资产直至可以分配优先、中间级份额的实缴出资本金及其对应的固定收益。

  5、普通合伙人在优先、中间级实缴出资至合伙协议托管户后5日内,一次性收取管理费,管理费金额为520万元人民币-首期应付托管等费用。

  6、《合伙协议》第十四条所约定的本企业亏损分担方式变更为由有限合伙人广厦传媒有限公司以其实缴出资额为限优先承担本企业项目投资亏损,并承担本合伙补充协议第1.1条所述的到期差额补足责任,并由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及楼明、卢英英为广厦传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签署相应的《担保保证协议》。

  (三)投资项目和计划

  1、本企业聘请有限合伙人广厦传媒有限公司作为本合伙企业的项目顾问,提供本合伙企业拟投资的备选项目。本着追求合伙企业良好投资回报的原则,项目顾问须向合伙企业提供备选项目的完整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主创、投资和发行计划等。

  2、本企业实缴资本投资策略及拟投标的如下:

  (1)受让广厦传媒已投资电影、电视剧项目的收益权,拟投标的为:

  两部参拍剧:《柠檬初上》、《人生若如初相见》

  两部参投电影:《赏金猎人》、《欧洲攻略》

  (2)投资于广厦传媒筹拍电影、电视剧项目,拟投标的为:

  两部筹拍剧:《我在太阳下等你》、《朵小鹿》

  (3)投资于项目顾问推荐的其他优秀影视剧项目,本基金优先投资于(1)和(2)中所述拟投标的。

  (四)退出机制

  本基金最长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基金实际出资全部到位之日起计算),鉴于影视剧项目投资和回款周期的特殊性,本基金设置投资期18个月,退出期6个月:

  1、自本基金成立生效之日起,投资期内单项目退出后可以进行滚动投资;

  2、在退出期内(产品到期前),单项目退出后不再进行滚动投资,如果全部投资项目实现退出,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本基金。

  3、若本基金未能按约定期限完成项目退出,超过24个月,应由劣后级广厦传媒按照本公告第(二)条“利润分配方式”所述承担优先级、中间级份额的延期收益(按日计提),在项目退出时,按前述约定顺序分配收益,并承担对该等延期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销售费、托管费等)。同时,由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及楼明、卢英英依旧为广厦传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决策机制

  本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的投资、退出决定均由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投票表决进行决策:

  1、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本企业有限合伙人广厦传媒委派一名委员、普通合伙人委派两名委员;

  2、投资决策委员会所有审议事项均需经三名委员全体同意方可通过;

  3、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及项目投资划款所需的投资决策文件,以全体委员签字或盖章作为生效依据。

  4、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资、差旅费、办公费用等,由委派方广厦传媒和普通合伙人各自承担。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费、基金存续期间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的审计费、工商年费等日常维护费用,均由基金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各方应严格遵守补充协议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2、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补充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通知,在10个工作日内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其他各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备查文件

  1、嘉兴广厦盛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广厦传媒及各方签署的《嘉兴广厦盛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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