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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和落实,对问询函中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报告期,你公司营业收入为19.0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其中,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产品收入为1.5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2%,毛利率为-167%。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7.41亿元,较上年末11.67亿元增长49%。你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受海工市场持续低迷、国际原油价格急剧下滑影响,公司与油气相关的在手海工订单合同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产品延期交付、成本上升、现有合同价格下调等情况,造成公司海工业务板块出现大额亏损。请详细说明: (1)报告期末与油气相关在手海工产品订单的金额以及延期交付的比例; (2)报告期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产品收入中相关海工订单销售价格、成本较上年同期的变动金额、比例,是否涉及合同价格下调的订单、价格下调的具体情况及影响金额,并请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对比分析报告期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的合理性; (3)请说明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但存货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增幅较大的原因,并结合营业成本变动、销售模式变化等情况分析报告期存货周转率由上年1.98次降至1.32次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请列示报告期末与油气相关的在手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产品订单情况,并结合合同价格下调情况说明相关订单预计亏损的情况、对报告期业绩是否产生影响以及影响金额,并说明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计提依据及合理性,同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5,233万元,请说明借款情况以及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依据; (6)根据公司对未来油价走势及海工市场发展前景的判断,公司将会逐渐收缩与油气相关度较高的海洋工程装备业务,请说明报告期末与油气相关的海洋工程装备产品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金额,以及报告期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7)你公司在风险提示中披露2016年海工市场可能仍保持低迷状态或更加恶化,将会导致公司正在履约的海工订单市场价格进一步下调或者出现船东弃船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公司海工业务现有产能短时间内难以充分消化,公司海洋工程装备业务存在继续亏损的可能性。请说明针对合同下调价格或违约、产能利用率不足等情况,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1)报告期末与油气相关在手海工产品订单的金额以及延期交付的比例。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与油气相关的在手海工产品订单情况如下: ■ 报告期末,公司与油气相关的在手海工产品订单的预计收入金额合计60,467.59万元。由于国际原油价格低位运行、海工市场持续低迷,以上订单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延期。 (2)报告期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产品收入中相关海工订单销售价格、成本较上年同期的变动金额、比例,是否涉及合同价格下调的订单、价格下调的具体情况及影响金额,并请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对比分析报告期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的合理性。 回复: ①报告期内,公司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产品收入中相关海工订单销售价格、成本较上年同期的变动情况如下: ■ 其中,客户A和客户B订单为涉及到合同价格下调的订单, 价格下调的具体情况及影响金额见上表。 ②报告期内,由于与油气相关在手海工产品订单的合同价格下调,以及因延迟交付等因素导致成本上升,致使公司海洋工程装备产品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如果合同价格均与上年度保持一致、交付期不延迟,扣除汇率变动的影响公司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产品的毛利率应为5.94%,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71%。 公司海洋工程装备产品主要为海工辅助船、特种工程船等,由于目前上市公司中没有在产品结构等方面和公司具备完全可比性的公司,公司选取了上市公司中的中船防务、中国船舶以及中国重工3家公司中涉及海洋工程装备业务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具体见下表: ■ 注1:剔除了合同价格下调、延期交付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 注2:考虑了合同价格下调、延期交付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 综上,公司认为,综合考虑行业情况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是合理的。 (3)请说明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但存货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增幅较大的原因,并结合营业成本变动、销售模式变化等情况分析报告期存货周转率由上年1.98次降至1.32次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2015年总营业收入19.08亿元,同比减少13.73%;总营业成本17.93亿元,较2014年基本持平。201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15.60亿元,较2014年末增长35.74%。 1)2015年营业收入下降但存货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增幅较大的原因 ①受部分海洋工程装备产品合同价格下调、交付延期的影响,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减少,但由于成本投入未减少,建造合同的营业成本不存在同比例降低。 部分海洋工程装备产品的销售价格或预期销售价格出现下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第二十三条“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建造合同价格的下调,将直接影响当期应确认的建造合同进度收入。受价格下降影响,2015年公司海洋工程装备板块收入减少1.73亿。同时,由于海洋工程装备业务客户不同程度地要求订单延期,公司根据交付计划将生产放缓,使得根据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放缓,建造合同报告期内进度收入减少。但订单投入成本不会同比例减少。2015年海洋工程装备板块营业收入1.55亿元,同比减少71.86%;海洋工程装备板块营业成本4.14亿,同比减少仅15.96%。 ②存货余额增加主要受在手订单量增长影响,与已确认营业收入无直接关联。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采取“以销定产、以销定购”的订单式经营模式,具有产品价值大、生产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的特性。公司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收到预收货款后,进行相关产品生产所需物资的采购和生产的安排。 “以销定产、以销定购”的订单式经营模式使得存货价值更多地与在手订单量直接相关。公司起重装备业务平稳发展,2015年末在手订单量较年初增长约20%,2015年起重装备板块平均存货余额较2014年增长77%,是存货余额增长的主要原因。 2)2015年存货周转率由2014年的1.98次降至1.32次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15年营业成本与2014年基本持平,但存货平均余额受起重装备业务在手订单量增长而大幅增加,2015年平均存货余额135,426.33万元,较2014年增长55.64%,是导致2015年存货周转率由2014年的1.98次降为1.32次的主要原因。因此公司认为,公司2015年存货周转率较2014年出现下降是合理的。 (4)请列示报告期末与油气相关的在手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产品订单情况,并结合合同价格下调情况说明相关订单预计亏损的情况、对报告期业绩是否产生影响以及影响金额,并说明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计提依据及合理性,同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①因合同价格下调等原因,相关订单预计亏损及减值计提的情况如下: ■ 订单预计亏损对报告期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 由于国际原油价格的暴跌和持续低迷,使得整个油气行业进入寒冬,迫使许多船东修改投资计划,调整投资方案,或者要求造船厂延迟交付,降低合同金额,甚至弃单等,很多与油气密切相关的海洋工程装备甚至有价无市,无人问津。公司的海洋工程装备业务面临同样的困境,公司的相关客户也提出了降低合同金额及延迟交付的要求。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市场评估情况,公司经过与客户的沟通协商,将相关海工订单的合同价格作了下调。另外也由于客户和自身的原因,如延迟交付、产能未能充分消化、首制产品等因素使得成本上升。 综上,公司认为以上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是合理的、充分的。 年审会计师通过访谈,了解公司与油气相关的在手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产品订单情况,查看了第三方机构对订单相关的海工船舶的市场评估价格情况,检查了与订单相关的海工船舶的成本归集,对存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进行了测算。 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如下: 会计师认为,公司根据当前的市场、客户及建造情况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计提依据是合理的、充分的。 (5)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5,233万元,请说明借款情况以及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依据。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四条“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内容,公司将建造周期超过一年(含一年)订单建造过程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进行了资本化。 2015年末存货余额中包含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主要是为建造海洋工程装备产品而产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费用3,797.11万元,外币专门借款汇兑损益1,435.50万元,合计5,232.61万元。 截止2015年末,公司借款余额为19,805.48万元。 (6)根据公司对未来油价走势及海工市场发展前景的判断,公司将会逐渐收缩与油气相关度较高的海洋工程装备业务,请说明报告期末与油气相关的海洋工程装备产品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金额,以及报告期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海洋工程装备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润邦海洋实施,润邦海洋成立于2011年,主要的产品为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海洋工程辅助船、特种工程船、风电钢结构等,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净值为4.58亿元,在建工程净值为2,203.06万元。公司自成立至今已建造并交付了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1艘(价值约3.76亿元)、海洋工程辅助船2艘以及其他船舶2艘,目前在建4艘与油气相关度较高的海洋工程辅助船以及2艘与油气基本无关的特种工程船舶。同时,润邦海洋的部分场地和设备也应用于公司起重装备产品的建造。 润邦海洋的设备、设施具有较大的通用性,并非专用于建造与油气相关的海洋工程装备,另外公司也有相当部分产品通过润邦海洋的码头对外发运,因此公司认为,基于公司对未来油价走势及市场的判断,虽然公司将会逐渐收缩与油气相关度较高的海洋工程装备业务,但仍会继续大力拓展与海洋风电相关的海工装备业务以及特种工程船舶业务,从而使得润邦海洋现有的设备、设施及产能能够得到有效地利用。因而公司认为报告期内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进行减值计提。今后公司将会依据润邦海洋业务拓展情况以及其资产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考虑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年审会计师通过访谈,了解润邦海洋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构成,了解和查看与海洋风电相关的海工装备业务以及特种工程船舶业务订单及执行情况,了解和查看润邦海洋的部分场地和资产应用于公司起重装备产品建造的情况,现场查看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使用状态、在建工程的建设情况,建设进度。 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如下: 基于润邦海洋的设备、设施具有较大的通用性,并非专用于建造与油气相关的海洋工程装备,另外公司也有相当部分产品通过润邦海洋的码头对外发运,公司仍会继续大力拓展与海洋风电相关的海工装备业务以及特种工程船舶业务,并做好公司集团资产的统筹协调,从而使得润邦海洋现有的设备、设施及产能能够得到有效地利用。故会计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进行减值计提。 (7)你公司在风险提示中披露2016年海工市场可能仍保持低迷状态或更加恶化,将会导致公司正在履约的海工订单市场价格进一步下调或者出现船东弃船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公司海工业务现有产能短时间内难以充分消化,公司海洋工程装备业务存在继续亏损的可能性。请说明针对合同下调价格或违约、产能利用率不足等情况,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回复: 根据公司对未来油价走势及海工市场发展前景的判断,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①公司将会逐渐收缩与油气相关度较高的海洋工程装备业务,同时会继续拓展与油气基本无关的特种工程船舶等海洋工程装备业务,以及努力拓展其他非海工业务和产品,以积极消化现有产能。 ②对润邦海洋的组织机构、人员等方面进行优化和精简调整,以提高工作效率、减低成本,力争使海洋工程装备业务板块和子公司润邦海洋尽早扭亏为盈。 ③未来如有可能,公司也将积极考虑通过剥离或资产处置等方式解决海工板块的相关问题。 ④公司也将积极考虑通过引进投资方以及利用现有资产进行内外部资源整合。 ⑤如果未来国际原油价格进一步探底,海工船舶市场价格进一步下跌,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客户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调价问题。 ⑥未来如果出现船东弃船的情况,公司将通过协商、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保障公司权益,将公司的损失降为最低。 2、报告期,你公司对关联方卡哥特科公司的销售、采购金额分别为13.02亿元、6.09亿元,占年度销售收入、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42%,请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说明关联方销售、采购占比较高的原因,以及对卡哥特科公司同时发生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以及为防范过度依赖风险已采取的措施,并请结合关联方采购价格或产品售价、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或客户售价、市场均价等对比分析关联采购、销售价格定价的公允性。 回复: (1)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说明关联方销售、采购占比较高的原因以及对卡哥特科公司同时发生采购和销售的原因。 ①公司对关联方销售、采购占比较高的原因 卡哥特科公司为一家在芬兰纳斯达克OMX赫尔辛基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致力于提高陆上和海上货物流动的效率。卡哥特科公司旗下的品牌麦基嘉、卡尔玛和希尔博是全球公认的货物和装卸处理解决方案的引领者。它的全球网络密切贴近客户,提供广泛服务,确保设备连续、可靠、可持续运作。 本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从2004年开始即与卡哥特科公司展开合作,通过多年的合作,公司以出色的质量控制能力和服务赢得了卡哥特科公司的充分信任,双方逐步建立了稳固互信的战略伙伴关系,公司也因此成为了卡哥特科公司全球核心供应商。 通过长期互信合作,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合作的领域不断拓展,从最初的单一产品--舱口盖逐步扩展到轮胎吊、集装箱桥吊、卸船机等多个产品,从最初的钢结构产品扩展到目前的整机产品。双方的合作还在不断深入,2012年5月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润邦卡哥特科工业有限公司。 从公司成立之今,卡哥特科公司一直为本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同时因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采取共同协作的采购模式,借助其优质供应商资源,对由公司采购成本高或无满足条件供应商资源的生产所需物资,向卡哥特科公司统一采购,以共同降低产品制造成本,从而致使卡哥特科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2015年公司对卡哥特科公司的销售,占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68.24%。2015年公司对卡哥特科公司的采购,占公司2015年度采购总额的42.04%。 ②公司对卡哥特科公司同时发生采购和销售的原因 公司向卡哥特科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舱口盖、卸船机、轮胎吊等。公司向卡哥特科公司采购的商品主要为产品零部件等原材料。 公司与国外客户签订的出口销售合同,对产品的要求在质量、材料、生产工艺等方面均高于国内同类产品,特别是整机产品中的机电配套设备。国内供应商及公司目前供应商资源无法完全满足公司订单的生产需要,或者会产生较高的采购成本。而公司的国外客户多为世界知名企业,在各细分业务中均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凭借悠久的历史及行业影响力,这些国外客户多拥有非常优质的供应商资源和采购体系。为了满足公司的订单生产需要,公司与国外客户采取共同协作的采购模式,借助其优质供应商资源,对由公司采购成本高或无满足条件供应商资源的生产所需物资,向客户统一采购,以共同降低产品制造成本。 与公司共同协作采购的客户包括卡哥特科公司、山特维克公司等。同时通过此共同协作的方式,使公司成功并迅速地由结构件制造商向整体机械装备提供商转型,有效控制产品制造成本,保证了最终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综上,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的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 (2)关于公司是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以及为防范过度依赖风险已采取的措施的相关说明。 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从2004年开始即与卡哥特科公司展开合作,十余年来双方的合作不断加深。 2011年7月,卡哥特科公司计划收购本公司第二大股东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China Crane”,当时持有本公司18.75%的股权)49%的股权,即卡哥特科公司计划通过China Crane间接持有本公司9.1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自2011年7月起,卡哥特科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2012年11月,卡哥特科公司完成上述收购China Crane49%股权的事项。 2012年5月,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共同投资在江苏省太仓市设立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润邦卡哥特科工业有限公司,合资公司中本公司持股51%,卡哥特科公司持股49%。合资公司致力于拓展轮胎吊、集装箱桥吊等港口机械产品。 2016年4月,卡哥特科公司成为China Crane的控股股东,其持有China Crane100%的股份。目前,China Crane持有本公司7.87%的股权,即卡哥特科公司通过China Crane间接持有本公司7.87%的股权。 综上,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从最初的产品合作到如今共同投资开展业务,从产品业务层面的合作到股权层面的合作,公司与卡哥特科的合作紧密度正逐渐深入,因此公司认为,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依赖。 今后,公司将通过积极拓展新客户,开发新产品,大力发展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和新的业务,努力降低公司对卡哥特科公司的销售占比。目前,公司已与瑞典山特维克集团、美国国民油井、荷兰IHC集团、厦门船舶重工、福建马尾造船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公司于2015年11月在芬兰坦佩雷投资设立了孙公司Runfin Technology Oy(润丰科技),通过润丰科技公司直接在海外采购客户所需的产品配套设备,也将有效减少公司对卡哥特科公司的关联采购。 2015年,公司制定了“打造高端装备制造板块与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板块双轮驱动的高效发展模式”的战略转型方针。报告期内,公司已开始介入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领域。未来公司将通过多种方式大力拓展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产业,尽快形成规模,以期成为公司的第二主业。 (3)结合关联方采购价格或产品售价、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或客户售价、市场均价等对比分析关联采购、销售价格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采用订单生产模式,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根据客户情况及要求不同,产品存在较大差异,同时由于同一类产品(如舱口盖)定位、品质、档次不同,不同体系的产品不具备可比性。另外,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如钢材,其价格也存在较大的市场波动性,因而即使是同一客户的同类产品仍然存在较大的价格差异,通常为一单一价或一机一价。虽然存在同行业生产销售同类或类似产品的竞争对手,但市场价格的可比性或可借鉴性较低。 在市场价格可比性较低的情况下,为了保证价格公允性及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采用成本加成的报价模式。设立专职部门和人员对客户意向订单进行核、报价,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订单评审,根据订单的设计、技术、工艺、材料、生产周期、质量、包装、交付期等方面的要求,对订单预计成本进行合理预测,并在预测成本的基础上加成合理利润及税金形成核价金额。销售部门根据核价金额进行对外报价,经历议价、合同洽谈、合同审核、合同审批等过程,最终形成销售合同。 综上,公司产品价格因客户需求而异,也因材料、人工等成本的市场价格波动而异。以上销售定价的模式应用于公司所有客户,包括卡哥特科公司,保证了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3、报告期末,你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5.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3%,请结合订单收款模式、收入变动情况等分析预收款项余额同比增长的原因。 回复: 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起重装备业务产生。鉴于公司产品的客户订制性,为促进销售合同的正常履行及控制公司存货投入风险,在销售合同签订后,公司会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预收款。预收的货款在账面形成预收账款余额,直至产品交付。因而,期末账面预收账款的增减更多的取决于期末在手订单量,而与年度营业收入规模无直接联系。2015年末起重装备业务预收账款增长约2.26亿,起重装重产品在手订单量的增加,是公司期末预收账款增长133%的主要原因。 4、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1,218万元、-852万元,请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情况,并说明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 回复: (1)补充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情况。 单位:元 ■ (2)关于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70%以上的产品销售为出口,虽然公司部分业务通过开展人民币结算,减少汇率波动的风险,但仍有很大部分业务的收入币种为外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公司为应对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压力,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给公司所带来的损失,公司开始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将远期外汇合约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核算,在资产负债表日将报告期末远期外汇报价汇率与远期外汇合约约定汇率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影响,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合约履行时冲回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年报重要承诺事项中披露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子公司润邦卡哥特科工业有限公司尚有未履行的远期外汇结汇合约金额分别约为1,091万美元、682万元、1,981万欧元,请说明公司报告期投资远期外汇结汇合约的原因、发生额,是否属于套期保值,如是,是否已建立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70%以上的产品销售为出口,虽然公司部分业务通过开展人民币结算,减少汇率波动的风险,但仍有很大部分业务的收入币种为外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公司为应对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压力,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给公司所带来的损失,公司开始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2007年公司开始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制度,明确职责和流程,确保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序、可控的开展。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第十七条规定:“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一)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套期必须与具体可辨认并被指定的风险有关,且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 (二)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企业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四)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五)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公司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合约不能完全对应具体的销售订单,套期关系不明确,不符合上述第(一)款条件。同时由于套期关系不明确,无法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计量和评价。因此,公司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不能满足上述运用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方法应遵循的条件,公司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公司认为公司购买远期结售汇合约不属于套期保值,不属于投资,仅作为公司规避汇率风险的一种金融工具。 附:2015年度远期外汇结汇合约情况: 单位:元 ■ 6、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1.42亿元,请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补充披露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的变动情况,包括在建工程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报告期增加金额、报告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报告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的比例、工程进度和工程资金来源等,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中包含资本化利息的,请补充披露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报告期利息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 回复: 补充披露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利息资本化。 7、你公司在主要股权资产重大变化情况中披露报告期内新增对江苏蓝星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南通金信华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请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中补充披露上述股权投资的情况。 回复: 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5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年报的补充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予以补充披露如下: 一、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二、“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投资状况分析”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三、“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项下“14、在建工程”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 本次补充披露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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