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3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5-20 B092版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5月10日开始通过公司内部公示了《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等,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异议。

  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6、激励对象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综上,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4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针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

  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5月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5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14名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该14名核查对象以外的其余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共计14名,其中,内幕信息知情人0人,激励对象14人。本次14名激励对象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该14名激励对象已经出具书面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系根据公司公开信息和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晓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任何事项,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本次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拟进行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在《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全体核查对象未发现利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0日

本版导读

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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