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汇亚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允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甘泉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腾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楷莹、殷欣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