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3-28 B128版 作者:

  (上接B127版)

  8、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207人调整至195人,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500万份调整为468.062万份,注销31.938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9、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22.0600万份进行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9.03元/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03人调整至432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2,447.4000万份调整为1,501.6130万份,注销945.7870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7月3日办理完成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0、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195人调整至147人,注销118.805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后,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468.062万份调整为349.257万份(其中第二个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235.11万份调整为116.305万份)。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 等待期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等待期为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50%:50%的行权比例分两期行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4月2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即将届满。

  (二) 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别于2021年5月20日、2022年5月26日、2023年5月31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48元/股最终调整为29.03元/股。

  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2名因离职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29.7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29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股票期权解锁比例未达100%,不符合全部行权条件,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2.15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207人调整为195人,股票期权数量由500万份调整为468.062万份,同时上述已获授的合计31.93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48名因离职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68.96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147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股票期权解锁比例未达100%,不符合全部行权条件,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49.84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195人调整为147人,上述已获授的合计118.80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相应由235.11万份调整为116.305万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行权价格:29.03元/股

  3、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4、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共147名(为公司管理及业务骨干人员),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16.305万份。

  5、行权期限: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期间的交易日(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但不早于2024年4月20日),其中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七、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约3,376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1,163,050股,资本公积金增加约3,260万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在2023年摊销成本约900.67万元,股票期权的行权对每股收益的影响较小,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八、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应自筹认购相应股票期权所需全部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得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1,163,050股,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

  除因离职等原因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外,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与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发布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审核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王琨女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2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2年7月11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5、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4.24元/股调整为34.14元/股。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取消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1,55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

  7、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4,800人调整为3,765人,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528.489万份,注销后,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927.94万份调整为2,399.451万份。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鉴于在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035名因离职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1,129.038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上表中“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98,573,902,273.14元,较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26.02%,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合计2,399.451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528.489万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800人调整为3,765人,股票期权数量由5,927.94万份调整为2,399.451万份。

  三、本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审核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5、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独立董事黄翊东女士、独立董事姜付秀先生、财务总监李永志先生、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8日13:00前访问全景网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网址(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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