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兴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17日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17 B088版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欧兴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年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低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年年度对日(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于2024年4月19日(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含)至2024年5月21日(含),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次日即2024年5月22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4年4月19日(含)至2024年5月21日(含)办理其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本版导读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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