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197版 作者: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111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深耕全球精密金属结构制造市场,一直以来专注于向国内外领先的高端设备制造商提供“小批量、多品种、工艺复杂、精密度高”的定制化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可为全球客户提供多品种、高质量、反应快速的精密金属结构件及集成装配产品。产品主要为金属结构件、集成装配产品和设备维修件。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2022年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1075】号01),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与2022年度没有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冠鸿智能5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该事项仍在进行中。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底,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1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人。

  (7)财务情况

  2023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收入为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6,062.0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客户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0家,客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123.04万元。

  (9)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含本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次(涉及17人)。

  二、项目信息

  1、任职人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傅磊: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娟: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葛惠平,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葛惠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2次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5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不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利于强化董事(含担任公司内部职务的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对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制定如下:

  公司董事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两部分,基本年薪按月度发放,奖励年薪在次年发放。

  (一)基本年薪标准

  (二)奖励年薪

  董事奖励年薪根据《公司年度激励奖金分配实施规则》执行。

  (三)其他规定

  (1)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但考核指标应包括其兼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2)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表决情况: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涉及的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彩男、陆巧英、王景余及公司股东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参考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两部分,基本年薪按月度发放,奖励年薪在次年发放。

  (一)基本年薪标准

  (二)奖励年薪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年薪根据《公司年度激励奖金分配实施规则》执行。

  (三)其他规定

  (1)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但考核指标应包括其兼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2)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说明: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024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2024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保证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对2024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制定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职工监事,依据其任职的岗位领取薪酬。公司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两部分,基本年薪按月度发放,奖励年薪在次年发放。

  (一)基本年薪

  (二)奖励年薪

  职工监事奖励年薪根据《公司年度激励奖金分配实施规则》执行。

  (三)其他规定

  (1)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但考核指标应包括其兼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2)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监事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说明:公司全体监事对《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表决情况: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涉及的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428,358,199.39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456,060,890.72元,本次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值为428,358,199.39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计划和对资金的需求情况,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以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80,001,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20,000,277.75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8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总额为人民币396,2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6,609,2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590,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31日验证,并由其出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36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6号)核准,华亚智能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418,86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581,132.08元。

  二、募投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175,472,690.31元(数据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21,940,749.06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闲置的募集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199,580,327.90元(数据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5,068,561.69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理财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理财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理财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理财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

  (下转B198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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