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4-028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接B254版)
2、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秉持客观、公允、公正的态度,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任务。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注1]2021年度,签署松霖科技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浙江恒威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1-2023年度均未签署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1年度,签署新和成、海象新材、新华医疗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新和成、海象新材、轻纺城、建业股份、恒铭达、罗博特科、唐山华熠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万向钱潮、威力传动、张小泉、天元宠物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新和成、轻纺城、建业股份、杭华股份、英方软件、福元医药、唐山华熠、那然生命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万向钱潮、威力传动、张小泉、天元宠物2022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为18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7万元,较上年度无变化。审计服务收费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为保持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拟支付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分别为160万元、27万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4-038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总部万向多功能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52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6、10、12,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参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23日。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行政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闻超/俞嘉杰/刘国华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行政部
邮政编码:311215
联系电话:0571-82832999-6602/5203/5111
传真:0571-82602132
电子邮箱:wenchao@wxqc.cn/yujiajie@wxqc.cn/liuguohua@wxqc.cn
5、会议费用: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9。
2、投票简称:“钱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13项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14:30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股东姓名(签名): 代理人姓名(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 股东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1、如委托人对上述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4-024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伟鼎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度报告》全文。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利润分配比例。经比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低于合并报表,本次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来确定。
按母公司报表2023年度净利润 555,520,754.24元,提取盈余公积55,552,075.42元后,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499,968,678.8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007,096.80元,本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为525,975,775.62元。
为回报股东,公司拟按现有总股本3,303,791,3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万向财务”)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向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并认为:万向财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风险评估说明》,如实反映了万向财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3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与万向集团公司签订〈资金拆借框架性协议〉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关于与万向集团公司签订〈资金拆借框架性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5月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9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941.6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八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