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赵序宏先生、财务总监陈祥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1,926,929,131.15 | 1,838,357,651.83 | 4.8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088,724,114.92 | 1,066,680,048.54 | 2.07% |
| 股本 | 736,064,000.00 | 736,064,000.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1.4791 | 1.4492 | 2.06%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109,417,715.16 | 128,589,430.66 | -14.9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392,115.08 | 12,645,147.50 | 69.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78,503.73 | 799,089.15 | 2,275.0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258 | 0.0011 | 2,245.45%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291 | 0.0172 | 69.19%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291 | 0.0172 | 69.19% |
| 净资产收益率 | 1.96% | 1.25% | 0.7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96% | 1.19% | 0.77%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1,494.4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978.28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294.7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468.03 |
| 合计 | 21,278.8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无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52,29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 类 |
| 海南新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73,60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 | 56,0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807,33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盟督贸易有限公司 | 14,370,4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福建斯力特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 | 13,255,81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182,9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24,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洋浦金拓发展有限公司 | 3,45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天津摩托集团有限公司 | 2,416,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因本报告期对外拓展的运输业务量同比增加,以及养路费取消使运输成本下降。本报告期累计实现净利润123.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65%,为本公司贡献净利润98.55万元。
上海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大为好转,产销量分别完成0.85万辆和0.93万辆,较上年同期增长57.7%和60.58%。实现销售收入1,202万元,同比增长67.38%,实现净利润1.16万元,去年同期亏损100.65万元,同比增长101.15%。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股份限售承诺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投入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在其合并前业已存在的潜在损失和对外抵押、担保、诉讼事项,税务纠纷及资产产权纠纷造成的损失,由本公司承担。
2、根据本公司2006年12月12日与牙克石市经济局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的特别约定,本公司受让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后3年内,应投入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资金用于五九集团新煤炭资源的勘探和新矿井建设,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税项贡献率,同时,投入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建设大型煤化工项目。 | 1、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经营正常,未有财务危机的迹象,但本公司对上述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2、截至2009年3月31日,本公司及五九集团已投入勘探和新矿井建设资金29,922.80万元,通过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入电石法PVC项目首期20万吨电石工程资金17,058.50万元。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2、报告期本公司承诺为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牙克石市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为其子公司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本公司对上述担保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3、同意为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现2000万元银行贷款到期后,提供续贷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 | 2、截至目前,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09年3月16日和4月9日向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贷款1000万元和1700万元。
3、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现贷款尚未到期。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持有数量(股) | 期末账面值(元) | 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 | 报告期损益(元) |
| 1 | 股票 | 600698 | ST轻骑 | 741,741.00 | 390,390.00 | 1,819,217.40 | 100.00% | 651,951.30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 - | 0.00 |
| 合计 | 741,741.00 | - | 1,819,217.40 | 100% | 651,951.30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 本公司持有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39.039万股,持股比例为0.04%,最初投资成本为741,741元,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2009年3月31日股票收盘价,本报告期内将其公允价值变动部分651,951.30元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资本公积,期末账面价值为1,819,217.40元。 |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本公司不存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应披露的报告期重大合同情况;
(3)2008年11月28日本公司第六届第四次董事会同意将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1.5亿元增至2亿元。2009年3月24日该公司完成增资并在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