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姜纯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林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明亮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829,917,342.14 | 804,343,263.13 | 3.1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51,287,188.73 | 560,026,372.45 | -1.56% |
| 股本 | 163,020,000.00 | 163,020,000.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3.38 | 3.44 | -1.74%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315,540,233.96 | 657,145,755.27 | -51.9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739,183.72 | 10,047,946.29 | -186.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108,092.85 | -108,285,901.63 | 149.0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33 | -0.66 | 150.0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5 | 0.06 | -183.33%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5 | 0.06 | -183.33% |
| 净资产收益率 | -1.59% | 1.63% | -3.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70% | 1.63% | -3.33%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7,194.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9,00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548.8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8,489.0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70.61 |
| 合计 | 613,084.13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 2008年11月14日芜湖市财预(2008)455号文件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政策的通知奖励企业的款项67.90万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14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何 凡 | 3,64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言宏 | 2,650,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饶永霞 | 535,8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宋杏春 | 479,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展坤 | 1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纪惠霞 | 166,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泽兵 | 14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丁德乐 | 127,7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仲 勇 | 12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于林祥 | 110,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54.22%:主要是因为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33.83%:主要是因为未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9.04%:主要是因为本期减少原料的采购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59.54%:主要是因为本期铜价下降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减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股份限售承诺 | 1、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纯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仍在履行中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本公司未做出任何承诺。2、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纯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仍在履行中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凡先生于2008年5月28日追加承诺称:自申报离任后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仍在履行中 |
3.4 对200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200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0%至90%。 |
| 2008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936,252.35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A.受到金融危机及春节假期的双重影响,公司一季度的生产规模没有得到较好的发挥;
B.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市场利润空间缩小。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