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0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议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任刘伟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伟宏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任陈筱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筱薇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专项活动自查分析报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专项活动自查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
刘伟宏先生简历:刘伟宏,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先后供职于汕头市公路局、汕头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水晶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6月进入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筱薇女士简历:陈筱薇,女,198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2005年至今在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