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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5-10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1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公告》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1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15日。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七)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出售下属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关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合作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下属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关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合作业务的关联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1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珠海情侣南路278号2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珠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黄一桓、李然。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题议案的决议》。 附件: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1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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