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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炜光:从历史的视角看财税 2016-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曹桢
中国财政学会理事 李炜光 证券时报记者 曹桢
作为国内著名的学者,在财税学界可谓“无人不识李炜光。”去年以来,李炜光陆续推出了《大家的财税学》、《权力的边界》、《沉默的纳税者》等著作。对于已经62岁的他来说,还保持如此旺盛的创作势头,在国内学界也并不多见。李炜光的学术专著《中国财政史述论稿》、《魏晋南北朝财政史》等奠定了他在财政史学的地位,他还曾走上央视的百家讲坛主讲《正说包公》。近日,证券时报记者采访了李炜光,请他从历史的视角来谈谈财税制度。 从历史兴衰看中国税改 “财政不仅是经济问题,它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李炜光说,我们在谈到税收时是在谈一个政治问题,是政治权力的核心部分,用布坎南的话说,是“广义政治宪章的一部分”,关系到政治权力的制度设定和运作,其次它才是经济问题。财政问题关系到各个利益主体之间权力的分配。在再分配环节,财政税收这一环完全是政府在运作。这与企业公司的收支不同,研究财政问题要首先看到它是一个政治问题。 中国的特点是,凡盛世的出现都是实行轻傜薄赋政策的结果,没有找到相反的例证。中国古代历史上号称有三大经济发展的高峰期。第一次在西汉,西汉前期实行了轻傜薄赋的税收政策,这是从汉高祖定下来的基本国策,坚持了七十年,经历了汉文帝、汉景帝,一直到汉武帝初期才停止,结果带来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经济发展高峰,出现了“文景之治”。税最轻的时候,曾经12年免田租,即主体税种连年不征。因为这个,朝廷大量遣散宫女、减少宫殿建设、军队大量裁员,减少国家财政支出,为大规模减税腾出“空间”。西汉前期实行的是“黄老”的“无为而治”政策,属于道家思想,与民休息。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时间比较排斥道家思想,主流意识形态是儒学。大部分时间信奉的是法家,走国富民穷的路。但在历史上,偏偏是实行了道家思想的几个时期,都出现了盛世,除了西汉,还有唐朝的前120年、清朝前期等。 第二次是唐朝。唐朝最高统治者是李姓,自称是老子李耳的后代。其实唐朝李氏家族的血统已经不纯了,长孙皇后有鲜卑血统。自唐太宗起实行轻傜薄赋的政策,公开宣布推行道家思想。这个政策的时间更长,120年。120年时间之内,在国家治理上,大政方针没有大的变化。由于长期实行轻税政策,唐朝出现了两个盛世。中国历史上一个王朝出现两个盛世的,只有唐朝,前有贞观,后有开元。唐朝的成就在今天看起来也是很了不起的。比较一下,中国在世界上软、硬实力最强大的时候,那还是唐朝,在当时的世界上领先于其他国家。这跟它长期实行轻税政策有直接关系,制造了一个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统治者能够约束自己的欲望。 第三次是清初,实行的也是轻徭薄赋的道家主张,也成功了。 让我们再来看清末“立宪”与“革命”的赛跑,结果是革命赢了,立宪只差半步,令人痛心疾首。1910年清政府建立了资政院,咨议局也是它自己建立的。体制内改革改到那种程度很不容易——让一个皇权体制接受立宪,自我约束,这种政治改革非常不容易。我们可以看到,清政府制定1911年财政预算的时候,基本上按照的是西方的做法。议员们审定1911年预算是很认真的,把清政府提交预算额度裁减了至少四分之一。在亚洲,中国是第一个建立国会的国家,应该说中国人改革的步伐并不慢。 当时资政院的会议记录现在已经出版了。议员基本上由官场人士、知识分子等精英组成,还有一些地方实业家。议员一半钦定,一半民选,执行认真。这些人聚集起来开会,审议政府的预算、政府的施政行为,包括军机大臣的去留问题,讨论和辩论过程现在看来非常精彩。 当然结局我们都知道,立宪没有跑赢革命。时代挟裹着每个人前行,1949年后全盘实行计划经济,财税制度照搬苏联模式。一直到今天,我们的财政税收仍然是一个模糊的数字,普通百姓无从知晓国家财政预算的真实情况,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预算仍然是走过场,对政府如何征税、如何花钱仍然缺乏实质性的约束和监督。 “税收是政府的政治权力之一,过去的中国一直处在没有力量能去制约的皇权专制时代,就好比一辆奔驰的马车没有刹车装置,必然会走向崩溃。”纵观中国历史,李炜光如此解读中国何以出现周而复始的王朝更迭。他说,“一个王朝走到末期,一般都是它的税负严重超标,百姓痛苦不堪导致的系统性崩溃。”他举例说,宋朝在文献记载中可谓繁华富庶,但北宋仍是中国历史上苛捐杂税最重的朝代之一,因此才有了王安石变法。但并没有逃脱“黄宗羲定律”的怪圈,北宋王朝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 “西方也一样,历史上因为税收问题发生了很多惊心动魄的事。”李炜光说。在人类文明进步的几乎每一个历史的“关节”之处,总是有税收问题如影相随。英国的《自由大宪章》,里面的核心条款就是国王征税要与贵族会议商量,征得同意。那时候国王钱袋子的归属就开始发生“挪移”了,到14世纪末下议院建立的时候,“经同意才纳税”已经作为一个原则确定下来了。美国独立战争,还是因为宗主国征税的原因,明确提出了“无代表不纳税”的口号。法国也是这样,大革命的起因也是因为税收。税收总是与人类的文明进步相伴。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中央曾提出,要在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如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李炜光说,首先是税收法定,重大税种立法。目前,国内18个税种中仅有3个是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国家税务总局也表示,2020年以前主要税种要实现立法。 现代税制的核心是治税权。税权一定要掌控在人民手中。人民可以出让一部分权力,比如说日常税收的征收、管理,可以由政府去做。但是它的前提是必须要经过人民的同意,经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批准、立法、授权的程序。 其次,期待新预算法的落实,期待一个公开透明的预算体制。新预算法应该让老百姓知道财政预算、钱花到哪儿了,同时也应让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审议政府的预算,该花的花,不该花的应该可以否决。 最后是中央、地方的分税制改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一个缺点就是停滞在省以下没有实行分税制。原来地方的主体税种是营业税,营改增之后体制上划归中央了,财政体制的改革也变得迫切和复杂起来。 “我认为中国并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中产阶级,在数量上达不到”。李炜光说,中国尽管有不少人的收入达到了中产的标准,但这个群体总体偏弱小,对国家政治、社会改革的参与度不高。我国的税收制度一直存在压制中产的问题,缺少助推中产阶级形成的功能。我国当前基尼系数达到0.47以上,与税制调节作用偏弱也是直接相关的。以往的税制改革追求税收的效率,而对如何体现税制的公平性重视不够,与税收的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相悖。要想形成以中产阶级为主的纺锤形社会,李炜光认为,通过减税来增加普通人的收入是不二之选。 “无论是企业税还是个人、家庭的税率、税负,在我国都存在过高过重的问题,需要全面减税。”李炜光说,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轻税主义”往往能带来经济繁荣。轻税不是不交税,相反,我们应当尽量减少不交税的人,即使交的税很少,甚至交完了再返还,也不把太多的人排除在纳税人群体之外。纳税,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责任。现代社会的税收和“拦路抢劫”的区别就是,好的税制会产生“积极纳税人”,因为好的税制改善了人们的福利水平,所以民众有可能比较积极地纳税。好的税制可以重塑一个政府。 减税能够促进中国的经济增长吗?李炜光说,从学理上是没有问题的。减税可以增加企业家支配的利润、可以增加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从投资和消费角度来说,都是轻税对经济增长更有利一些。 李炜光的学术主张与中央的减税政策不谋而合。2015年年底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强调“减税降费”,同时,将以往会议提到的“结构性减税”直接改为“实行减税政策”的表述方式。在2016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称,2015年中国的财政赤字率2.4%,今年这一数字将会有“比较大幅度的提高”,将达到3%,而新增赤字将主要用来为企业减税。 虽然在央视讲过《正说包公》,但问起他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李炜光告诉记者的却是苏轼。他说,“苏东坡的旷达和潇洒,大概是中国文人中的极致吧。我喜欢他的真性情。”
人物介绍:李炜光,河北顺平人。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财政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以及多所大学的兼职教授、合作博导。主要著作有:《市场经济中的财政政策》、《中国财政史述论稿》、《魏晋南北朝财政史》、《李炜光说财税》等。论文代表作:《公共财政的宪政思维》、《论公共财政的历史使命》、《现代税收的宪政精神》、《逃往瓦朗纳斯》等。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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